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穗府办函〔2018〕64号)和《广州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规则》要求,在市府办公厅和市人大联络委、市政协提案委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等各项规定,积极推进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截至10月底,我局共接办市人大建议、市政协提案72件,其中市人大建议45件、市政协提案27件;属于会办件70件,属于供参考类建议2件,已全部按时将会办意见报送主办部门。
一、办理工作的主要特点
今年我局的办理工作体现出如下特点:一是办理总量大幅增长。今年,我局接办建议、提案总数达到72件,较去年同比增长35.8%,增长率连续两年超过30%。二是建议、提案反映的核心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与工商职能的关联度较往年有所减弱,主要集中在规范托幼托管、共享单车、民宿管理等新兴领域和社会热点方面,办理工作以会办为主。三是参与市人大、市政协各类集中视察、调研、座谈、会议以及提供各类材料较往年明显增多。
二、主要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一)规范办理工作,建立健全办理工作各项制度。我局根据《广州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规则》《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州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形成《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规定》。一是强化“一把手”责任制的落实。所有建议、提案均呈送局主要领导审阅;局主要领导每年领衔办理1件以上建议和1件以上提案;每年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集中交办建议提案、通报年度办理工作情况;重点建议、提案由局主要领导亲自出面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二是明确局主要领导领衔办理、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统筹督办、处室(直属单位)具体承办的工作制度。三是健全专责联络员和个案办理“1+3”联络机制。各承办单位明确1名专责联络员负责所有建议、提案的联络、跟踪工作;明确每一件建议、提案的三级责任人。四是建立集体会商办理和办理意见三关联审工作机制。重大、疑难问题由办公室组织法规处、承办单位集体研讨,共同研究明确办理方向和办理要求;主办件由主办单位组织协调会办部门共同研商,或牵头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明确办理方向和责任分工。五是建立办理工作台账和跟踪问效机制。办公室列明承办建议、提案清单,明确办理任务、办理时限和办理责任,并纳入年度督查范围进行跟踪督办。通过梳理各类规定和办理措施,明确办理工作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规范办理工作,提升办理水平。
(二)注重办理实效,认真吸纳建议,积极推动工作。对交办的72件建议、提案,无论是否主办,我局均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要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深入调研、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真诚沟通””办理原则和“四个百分之百”办理要求,主动与主办单位对接,认真研究吸纳建议、提案中所提出的合理性意见建议,积极推进自身工作。如在办理第2237号建议(关于加强托管班管理的建议)和第1077号(全面开展学校课后服务,解决中小学生托管难题)、第4048号(关于完善广州市小学生课后托管服务的提案)、第4084号(以人为本,进一步完善小学课后托管工作)等提案过程中,我局积极参与研究办理,先后两轮组织有关部门、培训机构开展专题调研,商请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明确营利性民办学校民办培训机构经营范围有关事宜,参与《广州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广州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广州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研究制定,与市教育局、民政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印发《广州市工商局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大大促进了我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的规范发展。
(三)拓展办理外延,积极参与人大、政协各类活动。我们对建议、提案的理解没有囿于形式。我们认为,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批评和意见、专项监督等同样是对我们工作的监督,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专题调研同样有助于我们工作的推进,我们积极参与人大、政协组织的各类会议、活动。按季度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报送广州市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分析报告。年初局主要领导出席市领导与政协委员民生问题座谈会。4、5月份先后参加南京市政协、葫芦岛市政协来穗专题调研座谈会。8月份接受了市人大代表对我市商事制度改革工作的集中视察。9月份组织参加市政协知情问政咨询服务活动。10月份按要求向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报送了《2018年广州市人大营商环境报告》文稿。今年底将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局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情况的审议,等等。
此外,我局严格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和解释工作,在按规定公开主办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基础上,我局专门针对2017-2018年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均为会办件,无相关结果公开的情况,在我局官方网站“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专栏向社会公众作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