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穗市监餐饮函〔2020〕253号
林泰松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全市幼儿园实行食品安全动态智能监管的建议》(第20202574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会同市教育局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8月26日至9月3日多次进行沟通。经综合市教育局的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幼儿园的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秉承创新监管理念,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发展新成果,积极推进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努力实现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同时督促和指导幼儿园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措施,全力保障幼儿饮食安全。
一、全面实施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建设
“明厨亮灶”是指餐饮单位通过安装透明玻璃橱窗、摄像头视频监控等方式,将后厨食品加工制作的关键环节展示给消费者,接受消费者监督的形式,实现阳光操作、透明化管理。广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学校(含幼儿园)食堂推进“明厨亮灶”建设的部署要求,于2013年至2015年实施“食得放心”工程,率先在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实施视频式的“明厨亮灶”。同时,根据省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三年(2017-2019年)行动方案要求,进一步推进学校(含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全覆盖,并将视频监控的显示屏设置在单位显眼地方,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形成社会共治格局。截至目前,全市学校(含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实现100%全覆盖。
二、加快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动态智能监管
为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化手段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我市在2020年加快推进所有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即在手机APP端能直接观看后厨以及食品安全信息,形成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自查、校园后勤管理日常巡查、家委会(代表)参与社会监督、政府部门依法监督检查全方位联动监督制度,保障校园食品安全,不断提高校园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水平。
2020年3月,我局会同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方案》,并以市食安办名义建立广州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召开全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研究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工作有序推进。随后制定《广州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指引》,指导各学校(幼儿园)开展建设工作。同时,通过组织召开全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推进会、举办全系统“互联网+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培训会等多种方式,多措并举,指导、督促各区加快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
目前,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市级平台以及各区级平台已完成了建设,并将于今年10月底完成全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全覆盖。
三、加强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
(一)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在每年春、秋季开学初,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等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别对各区学校进行开学工作督查,各区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联合对辖区的学校进行全覆盖检查;市、区教育部门在开学期间每月开展一次食品安全飞行检查,重点督查学校(幼儿园)食堂的证照、进货查验、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明厨亮灶”、陪餐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二)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对学校食堂的米、面、油等大宗食品原材料进行抽检,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学生餐桌。
(三)全面提升学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指导条件较差的B级学校食堂加强改造,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条件较好的B级学校食堂力争提升至A级。同时,要求学校食堂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四、压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2019年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州市学校食品安全实施细则》、《关于利用暑假期间做好学校食品安全提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
(二)组织召开全市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全市3000多所学校校长(园长)、食堂负责人等签署《广东省校园食堂食品安全承诺书》,要求各学校(幼儿园)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信息以及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
(三)督促学校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查重点是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和落实情况、场所物品清洁情况、设施设备运转情况、食品原料合规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情况和人员规范操作情况等,督促学校对自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五、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加快推进学校(幼儿园)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和应用。通过实地督导、座谈等方式加快推进各区项目建设的实施,指导解决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落实学校食堂监控设备的安装以及市、区平台的对接,逐步实现校园食品食品安全信息公开透明,形成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自查、校园后勤管理日常巡查、家委会(代表)参与社会监督、政府部门依法监督检查的全方位联动监督制度。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工作协调联动。继续加强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健全完善沟通协商机制,强化部门间工作联动,及时发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监管机制。
(三)进一步强化落实学校主体责任。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定期对学校食堂开展全面的风险排查,加强进货查验,强化从原材料采购到供餐全过程的控制管理,并规范食堂从业人员的加工制作行为,确保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感谢您对我市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9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