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桂针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外卖行业交通违法现象的建议》(第20212101号)收悉。您所提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治理和规范当前我市网约配送行业交通秩序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于5月6日进行了座谈交流。经综合相关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网约配送行业情况及定义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与本地生活服务业的深度融合,形成了平台经济新业态。外卖也由最初的送餐服务,发展至所配送物品涵盖各个行业,包括生鲜、日用品、食品、药品等,实现了商家通过网络平台到消费者之间的链接。由此产生的外卖骑手等新兴职业群体规模不断扩大,成为一种提供即时网约配送的新业态。对此,2020年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统计局办公室等部门联合发布《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等职业信息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7号文),正式将“网约配送员”也就是外卖骑手纳入国家职业分类目录,明确了网约配送员的新型职业地位。网约配送员定义为:通过移动互联网平台等,从事接收、验视客户订单,根据订单需求,按照平台智能规划路线,在一定时间内将订单物品递送至指定地点的人员。依据该定义,网约配送员从事的网约配送行业,其实质为物流配送。据调研了解,目前主流网约配送员与网约配送平台没有直接关系,网约配送员与第三方物流配送公司签订配送协议,平台再与第三方物流配送公司签订用工协议,网约配送员由第三方物流配送公司进行管理。此类第三方物流配送公司主营业务为提供货运及物流配送服务。
二、关于建立警企协作机制和特殊备案机制方面的情况
建立警企协作机制一直是我市公安部门整治网约配送车辆交通违法的重点工作。2018年以来,市公安交警部门组织美团、饿了么等九家大型网约配送平台、企业召开“共建共治”会议,要求平台、企业递交《广州市外卖行业警企共建共治承诺书》,承诺“四个一律”“一惩罚、二停工、三辞退”“一份安全保障、一套监管系统、一支监管队伍”等企业内部管理措施,并针对网约配送员交通安全进行广泛宣传培训,通过派送宣传资料、现场知识竞赛、头盔佩戴示范、安全知识演讲、播放警示视频等方式,向网约配送员宣传交通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和安全提醒,要求平台、企业负责人把好安全责任关,提高外卖骑手安全守法意识。同时,加强警企路口管控,要求平台、企业派员配合民警加强路口交通秩序管理,并对本平台、企业员工交通违法进行教育处罚,形成常态工作机制。
三、关于建立劳动保障监督机制方面的情况
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高度重视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权,加强对平台、企业用工的监督和检查,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并确保网约配送员按时拿到相应的劳动报酬,全力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一是加强日常巡查,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在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中,将网约配送员的休息休假权益保障和加班工资支付作为重点监察项目,督促网约配送平台和物流配送公司严格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严格要求企业切实保障网约配送员合法权益,及时支付网约配送员工资报酬。二是加强网约配送平台和物流配送公司、网约配送员劳动法律法规教育宣传,提高企业、网约配送员的法律意识。全市人社部门除了在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中加强引导企业自觉遵守保障网约配送员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外,还通过“送法进企业”和“设点普法咨询”等活动,经常性对企业、网约配送员进行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高他们的守法意识和维权意识,引导网约配送员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向属地人社部门举报投诉。三是始终畅通劳动者诉求表达多种渠道。全市人社部门已经建立12345服务热线和信访窗口,市、区、镇(街)普遍设立举报投诉窗口、“12345”或专门的举报投诉电话、局长信箱,开通互联网咨询平台,为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信访、投诉等“一站式”服务,全年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和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均为100%。四是依法严肃查处关于网约配送平台和物流配送公司侵犯网约配送员合法权益方面的投诉举报案件。全市人社部门高度重视网约配送员合法权益方面举报、投诉案件的受理查处工作,严格执行网约配送员休息休假权益保障和加班工资支付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始终做到及时受理、及时查处、及时结案,切实保障网约配送员的合法权益。
经统计,2020年,全市人社部门主动检查用人单位56384户,办结劳动保障监察案件926件(其中欠薪违法案件550件,同比增加7.4 %,占全部案件数的59.4%);为1.25万名劳动者追回工资1.33亿元;处置110联动平台转接的劳资纠纷警情4769宗,同比上升6.5%;处理市政府交办舆情17批共73宗,办理省人社厅转办、督办函件51批共191宗;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和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均为100%;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52件,公安机关立案42件;向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推送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信息上网公示56条,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29宗。
下一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继续深入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权工作,建立劳动保障监督机制。一是对物流配送公司与网约配送员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受理、查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二是对未建立劳动关系的网约配送员的投诉或举报,不适用现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监察处理的,指引其通过与物流配送公司签订民事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三是对网约配送员与网约配送平台和物流配送公司发生争议协商达不成一致的投诉或举报,不适用现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监察处理的,指引其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组织、工会和行业协会等途径调解解决纠纷。
四、关于建立违法信用惩戒机制方面的情况
我市公安部门每月定期向市交通运输局、各网约配送平台、企业抄告网约配送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情况,联动各监管部门加强企业管理,并建立交通违法退出机制。多次召集网约配送平台、企业进行集中约谈,通报各平台、企业交通违法排名和事故情况,警醒各平台、企业充分认识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的重要性和交通事故深度调查的严重性,协调推动相关监管部门约束平台、企业,督促平台、企业加强违法人员安全教育和内部惩戒,切实完善内部安全监管机制。通过全媒体信息发布渠道,全方位、各角度、多批次开展“五类车”交通管理宣传报道,在“两微一抖一快”等新媒体平台,持续曝光典型事故案例,设立网约配送平台、企业交通违法曝光台。从2020年11月24日起,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微博上每日通报各平台、企业前一日交通违法数、每周通报各平台、企业交通违法总数及环比上周违法率,以警醒各平台、企业督促网约配送员遵守交通法规。自微博公布网约配送平台、企业交通违法情况以来,网约配送行业交通违法呈现环比下降趋势。
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于2017年印发《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实现中直、省直驻穗机构、市直部门共45个单位和全部区级行政管理部门涉企信息(含交通违法信息)推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截至2021年3月,公示全市各部门涉企信息687万条,为实现企业信用社会约束打下坚实基础。
五、关于建立行业宣教培训机制方面的情况
目前,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网约配送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正在征求意见中。2020年广州市道路运输行业协会着手成立网约配送专业委员会,并已初步建立网约配送行业管理信息平台,拟将网约配送员纳入信息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网约配送专业委员会结合行业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拟对交通安全、网约配送员行为准则、服务规范等方面提出培训和考核要求,形成岗前培训大纲、教材和岗前考核大纲和题库,制定相关培训流程和要求,规范对网约配送员的岗前培训和培训管理。
六、关于加快电动自行车交管法规立法工作方面的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交通治理工作,于2020年12月召开关于我市交通治理有关工作的会议,明确部门职责任务,持续推进摩电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市司法局召集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外卖平台、外卖企业进行座谈,将《饮食配送(外卖)行业管理》纳入2021年度法治研究课题,拟从制度层面解决行业监管、交通违法、从业人员管理和保障等问题。市市场监管局正在会同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广州市道路运输行业协会等单位研究建立网约配送行业道路交通安全联合管理机制。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加强对网约配送平台、企业及网约配送员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监管,充分利用行政处罚、约谈、曝光、专项整治等手段,督促各网约配送平台、企业切实落实企业主体管理责任。市道路运输行业协会于2020年成立网约配送专业委员会,目前正在编制团体标准,建立网约配送行业管理制度。主要做法如下:一是加强行业管理,对标全市各网约配送平台、企业,建立全市网约配送行业管理信息平台,通过与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数据联动和共享,实现对网约配送员身份信息、健康证等个人信息的有效校验;二是制定相关标准,统一审核配送员信息,把控网约配送员准入门槛,通过“网约配送员服务监督卡”记分形式,规范网约配送员退出机制,形成网约配送员管理标准。三是开展培训考核,建立全市网约配送职业技能培训标准体系,编制岗前培训和考核配套教材,提升网约配送员的职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四是强化制度保障,参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研究制定针对网约配送员的专属保险方案,鼓励网约配送平台、企业统一购买有关保险产品,保障网约配送员合法权益,避免重复投保,保额不足以及保障不全等问题。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感谢您对我市网约配送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