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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2176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 2021-06-30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魏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国际综合交通枢纽、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20212176号)收悉。对您反映的对重要交通综合枢纽站点进行基本原则性监管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于2月23日与您当面沟通协调,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机场集团、广铁集团等单位认真调查研究,并于6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向您报告了办理答复意见并征得您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综合交通枢纽价格问题原因分析

  白云机场、广州南站等综合交通枢纽区域相对封闭,该区域内商品价格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近年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在节假日及重点时段对客运站场等相对封闭区域进行了多次价格检查,主要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商品不明码标价。二是明码标价不全。三是部分商品的价格略高于同城大型超市。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综合交通枢纽等相对封闭区域内商品价格未纳入政府定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目前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目前,综合交通枢纽等相对封闭区域内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一般情况下市场监管部门无权主动干预商品和服务的市场价格。二是商品和服务市场竞争相对不充分。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属于相对封闭区域,由于该类区域商品和服务地理位置特殊、安全或管理需要造成人员出入不便,消费者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受到一定限制。同时该区域的管理者(业主方)也有经济效益的需求,房租或摊位费较高。市场供求情况和生产经营成本相互作用,最终导致了该区域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略高于同城其他区域。

  二、我市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努力提升服务质量

  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商品价格问题,我市各大综合交通枢纽也在不断改进工作措施,努力提升服务质量。例如,在2018年1月民航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民航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推动机场餐饮“同城同质同价”以及2018年2月1日《广州市民用运输机场管理办法》对机场商业价格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以来,白云机场严格按照“同城同质同价”的要求和理念对机场商业进行管理,通过制定《“同城同质同价”管理办法》、实行销售商品价格的审核机制、设立惠民商品、实施“第三方神秘旅客”监管等多种措施,从商铺的招商、运营商的选择、品牌的设定、对标店的选择、价格管理要求等多维度进行明确、约定落实“同城同质同价”的管理要求。针对同类商品在不同商业场地的价格不同的特性(例如广州市区不同商圈的价格定位不同,相同商品在不同商圈价格也不相同),白云机场参考了业内机场的做法,采取了“对标店”的管理方式,即白云机场所有的有税商店,运营商需选择一间广州市中心城区的商店作为对标店铺,白云机场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对标店同类商品的价格。据统计,白云机场已开业的有税商铺256间(其中T1航站楼117间,T2航站楼139间)全部实行了“同城同质同价”管理要求的对标店管理,并对每间商铺的对标店进行公示,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同时,广州南站也严格落实有关政策法规,进一步加强站场内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积极引导商家开展“同城同价”经营。目前,广州南站内星巴克、周黑鸭、绝味、全家、自然派等品牌都实现了“同城同价”,各商业网点为旅客提供各种消费档次的商品,大部分零售店有2元至5元不等价位的矿泉水、饮料出售,餐饮网点结合实际制定较优惠套餐如:72街、汤上功夫、三品王等均为旅客提供单品价格25元左右的餐点,部分餐饮经营者实行“米饭免费续、小菜免费加”的惠民措施,站场内设置了“中国铁路消费扶贫柜”、免费热水等惠民设施,站场物业管理方加大日常巡查力度,要求场内经营者严格落实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要求,加强价格自律,诚信经营,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三、我局加强价格监管的工作措施

  2020年以来,市市场监管部门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发挥价格监督检查执法职能对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聚焦民生领域和社会反映的热点问题,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共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524宗,实施经济制裁6717.68万元,罚没3251.76万元。2021年,我局制定印发《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综合交通枢纽价格行为规范的指导意见》,继续加大对综合交通枢纽等相对封闭区域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管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加强日常检查规范价格行为。切实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日常价格监督检查,必要时联合综合交通枢纽的主管部门开展联合巡查,督促鼓励综合交通枢纽区域管理者通过在媒体、网络或区域入口处等,发布与消费人群需求关系密切、消费量大且价格相对稳定的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和收费情况,促进价格信息透明。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查处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二是强化政策法规宣讲。通过价格提醒告诫、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宣讲会等形式,对相综合交通枢纽内经营者宣讲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开展政策培训,指导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使经营者知法守法,加强价格自律,履行价格诚信承诺,规范价格行为,合理定价,诚信经营。

  三是强化信用监管规范价格行为。通过对经营者日常的巡查情况、日常服务情况、相关价格举报与投诉及处理情况、新闻媒体曝光情况等进行信用记录,对价格信用差的经营者将其失信情况进行录入信息库,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从而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四是推动综合交通枢纽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积极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降低价格。加强与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广铁集团等综合交通枢纽管理方的沟通联系,督促管理方通过公开招商,引进社会商家等方式,促进公平竞争,向消费者提供更多的不同消费层次的商品,对经营者进行规范引导,督促经营者合法使用自主定价权,遵循商品定价原则,合理制定商品价格,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感谢您对我市市场监管等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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