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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2420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 2021-05-17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葛自丹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缓解传统农贸市场经营困境的建议》(第20212420号)收悉。对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3月29日、5月7日、5月12日和13日进行了沟通,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的建议非常具有代表性,措施也很有针对性,对于缓解我市传统农贸市场经营困境,保障群众日常生活供给,促进农贸市场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肺炎疫情和互联网企业线上卖菜的双重冲击下,我市农贸市场数量在逐渐减少。据统计,我市农贸市场从2020年1月底的583个,到2020年9月底减少为575个,到2021年1月底,农贸市场实有数为543个。一年间,农贸市场总数减少了40个,比2020年减少了6.86%。规范社区团购经营秩序,提升农贸市场软硬件水平,满足买菜群众多样化需求,以缓解农贸市场经营困境已经迫在眉睫。

  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农贸市场纳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分级配置

  根据《广州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暂行规定》和《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现行对肉菜农贸市场的规划由规划部门编制。2005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编制了《广州市10区肉菜市场、农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总体布局规划(2005-2020)》;2019年修订的《广州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明确将肉菜农贸市场纳入强制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要求“应当独立设置或结合非居住建筑设置;街道级农贸(肉菜)市场建筑面积2000-2500平方米,服务规模3-5万人;居委级农贸(肉菜)市场建筑面积1000-1500平方米,服务规模1-1.5万人”;目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正在草拟《关于实施<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引的指导意见(试行)》,将肉菜农贸市场纳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分级配置,进一步明确十五分钟生活圈、五分钟生活圈设施配置指引。

  二、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扶持传统农贸市场发展

  (一)近年来,市财政十分重视对肉菜农贸市场发展的支持。2020-2021年在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了8,878万元商业网点规划建设事项和商务诚信与追溯体系建设事项,引导商业网点的合理布局,对包括肉菜农贸市场在内的重点项目建设予以补贴,对专业市场诚信建设公共服务平台与肉菜追溯体系建设等予以支持。市商务局每年安排商务发展资金给予支持,截止2015—2020年已投入1630万元支持肉菜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升级改造272家。下步将继续按每年完成一批的计划,进一步推动肉菜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

  (二)2020年,为减轻包括肉菜农贸市场在内的线下实体经营方租金压力,市财政局制定印发了《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物业减免租金的通知》,对承租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用于线下实体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2、3月份的物业租金,减半收取4、5月份物业租金。对于存在转租情形的,要求承租方承诺对符合减免条件的最终承租方减免不低于其享受的租金减免额,确保最终承租物业的线下实体经营方享受到市政府租金减免政策。

  (三)目前,农贸市场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对农贸市场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与农贸市场内的经营者相关的税收政策主要包括: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等税费。纳税人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可依法申报享受相关税费减免。

  三、积极履责,加强对社区团购经营行为的监管

  社区团购是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在一定团体范围内

  销售平台上商品的经营行为。我局从以下三个方面规范社区团购经营行为:

  (一)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管。依据《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平台在社区团购交易规则制定上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得虚假宣传和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二)推进我市电子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我市互联网卖菜等经营行为健康发展。会同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加强对我市电子商务领域信用监管的指导意见》,从规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规范信息收集与使用、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加强商品质量监管、加大对违法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力度等多方面提出工作意见,协同共治,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市场信用环境,促进传统农贸市场与网络交易平台形成公平、有序的竞争秩序。

  (三)加大网络市场执法力度,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一是我局在2020年10月至12月牵头市网络市场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开展2020网络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网剑行动),加大对涉网违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共责令平台企业删除违法信息1501条,责令整改网站735个,提请关闭网站69个,查处网络违法案件60件(其中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0件,未经许可经营食品案件3件,“两超一非”食品安全案件3件,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2件,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24件,其他违法违规案件18件),罚没金额231.79万元。二是积极配合参与市场监管总局对社区团购平台低价倾销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查处工作,对“十荟团”平台在广州地区相关违法行为协助调查取证,并由市场监管总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三是积极配合国家、省开展反垄断调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反垄断执法授权的通知》(国市监反垄断〔2018〕265号)等相关规定,目前只有国家和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才有反垄断执法权限,市级仅在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的委托下才能以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名义开展反垄断调查工作。我局积极参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反垄断调查工作。期间,选派执法骨干参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的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受到总局高度肯定。2020年以来,我局依据省以上反垄断执法机关的委托,积极配合核查涉嫌垄断违法案件线索9起。四是针对“双十一”“双十二”等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中容易出现的虚假宣传问题、食品质量问题、经营者不履行合同约定,随意更改促销活动规则等问题,组织各区局加强促销期间网络市场监管,督促辖内重点电商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经营。

  四、开展全链条农产品质量监测,保障网络食品安全

  (一)健全监测网络,提高风险预警能力。一是目前,我市已建立健全涵盖市、区、镇、村(企业、合作社)四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2020年全市共建有检测中心、站、点277个(其中市级4个,区级15个,街/镇级97个,村级161个),为全面掌握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二是着力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平台建设,通过统一电子销售凭证、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实施线上线下动态实时监管、维护消费合法权益等举措,拉紧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到二级市场的监管链条。三是结合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我局持续组织开展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风险排查,贮存进口产品冷库上报率已实现100%覆盖。

  (二)全面落实农业农村部、省、市、区四级食用农产品抽检制度,督促企业完成自检,全面排查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2020年,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共抽检各类食用农产品92.5万份,总体合格率超过99%。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农贸市场(大型超市)食用农产品每日快检,督促盒马鲜生、华润万家、永旺等开展线上配送的企业认真按要求开展快检,2020年已完成快检228.53万批次,下架销毁不合格品5.29万公斤,快检不合格问题产品100%处置完毕。

  (三)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主要凭证,是农产品的“身份证”、生产者的“承诺书”、质量安全的“新名片”。我市从2020年起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建立试行主体名录。截至2020年底,全市已有583家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52296张,用证产品203905.6吨。消费者通过社区团购的食用农产品,可以查阅食品相关合格证明。

  (四)全面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根据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工作要求,将全市经农业系统认定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全部纳入追溯管理,鼓励将其他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应用国家平台开展追溯管理。同时,要求市区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利用国家追溯平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和执法工作。

  五、及时反馈意见,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

  对于建议中提及的“出现电商少缴税的现象”,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并依法进行处理。对于建议中提到的“由工商部门牵头,联合工信部、税务局等多个部门出台一些规范管理网店税收细则,建立规范的电商纳税秩序,对实体店则进一步降低税费负担,逐步减小两者的税负差异,优化营商环境”,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电子商务新业态新模式涉税管理的调研,依法做好相关税费征收管理,促进市场主体规范经营、公平交易、有序竞争。

  按照现行税收立法权限,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税收政策的制定权限集中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及其所属相关部门,地方各级人大、政府和税务机关没有自行税收立法、制定税收(优惠扶持)政策的权限,只能按照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税收政策执行。市税务部门将适时向上级部门反馈您关于“对实体店进一步降低税费负担”的期盼,并一如既往地落实好国家制定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做好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工作,使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享受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助力纳税人有效降低税费负担,提高经营竞争力。

  感谢您对我市农贸市场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以上内容可主动公开。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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