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伟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住宅区电梯广告投放管理的建议》(第20222182号)收悉。针对住宅区电梯封闭空间内广告噪音滋扰、恶俗营销,以及物业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您提出要制定规范住宅区电梯广告投放管理细则,加大对广告相关主体的监管力度,督促物业管理者履行电梯广告投放的管理义务等建议,非常具有针对性和建设性。我局高度重视,于5月7日与您进行了座谈交流,后深入电梯广告企业调研,经综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市住宅区电梯广告状况
近年来,随着电梯数量的激增,很多企业瞄准了在电梯投放广告所带来的商业价值,争相占据小区电梯等共同设施设备领地。目前,我市已有楼宇电梯17万多台,各种形式(包括框架海报、电视视频、无框投影等)的电梯广告约7.5万个,设置在
住宅区内电梯广告约2.5万多个,大部分是电梯电视广告,其主要发布民生领域相关的产品,包括生活用品,理财投资,食品、家用电器、房地产、母婴用品、活动促销和电影宣传等。据了解,我市楼宇电梯广告经营企业较为集中,主要由分众集团、新潮集团、城市纵横等几家大型广告企业经营。个别电梯广告企业在持续扩张和赚取巨大利益的同时,也滋生了电梯广告乱象,引起小区居民不满,严重影响了电梯广告行业有序发展。
二、我市住宅区电梯广告管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目前我市住宅区电梯广告管理情况
近年来,我市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不断加强对电梯广告管理的工作。
我局充分发挥市广告监管联席会议牵头部门作用,联合宣传、住建、城管等部门,不断完善广告监管协同机制,在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虚假违法广告治理工作。一是加强电梯广告事前行政指导。通过走访座谈、约谈告诫、业务培训、警示提示等方式,对电梯广告企业及相关广告主、广告经营者作出行政指导等32次,指导其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立即纠正其存在问题,进一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强化电梯广告日常监测检查。将电梯广告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信用监管,定期进行抽查,还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和重大节日等,开展电梯广告专项检查,不断规范其广告经营行为,并推动我市570家广告经营单位和行业企业签署《自觉抵制虚假违法广告承诺书》。三是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完善“市局—区局—基层所”三级联动广告监管执法,加大对户外、电梯、传统媒介和互联网广告的监测,依法查处涉及导向、食品药品、房地产、教育等类别,以及含有低俗、庸俗、媚俗和各类“软色情”等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保持高压严打态势。2021年全市累计查处各类广告违法案件368宗,罚没3987万元,其中立案查处电梯媒体虚假违法广告3宗,发出责令改正21份(主要涉及处方药品、食品等类别)。四是强化案件警示效果。先后在“两微一端”及主流媒体公开曝光了三批次33个违法广告典型案件,而6宗案件入选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典型案例,13宗入选省市场监管局公开典型案例,形成良好警示效果,营造出全社会共同抵制虚假违法广告的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净化我市广告市场环境。五是积极协调公益广告发布。会同市委宣传部,积极协调发动相关电梯广告企业利用自身资源,参与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等主题的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各大楼宇电梯电视媒体发布各类公益广告宣传视频广告320万屏次,框架广告5000余块,为我市营造积极向上向善的社会氛围,传播社会正能量。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依法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做好住宅区电梯投放管理工作。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完成了《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需制定的物业管理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建立完善本市物业管理制度体系,先后印发了落实条例的政策文件共26份。二是广泛普法宣传。针对物业小区中成立业主组织、共有资金管理、维修资金使用等问题,通过进小区张贴海报、省市媒体报道、派发宣传册等形式,开展广泛普法宣传,累计进小区宣传覆盖1000万人次,指导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组织和广大业主了解相关管理规定及操作细则,增强其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三是深入小区检查执法。市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各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开展了对全市物业小区的联合检查,重点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服务不到位、服务信息不公开、物业费不公开、共有资金不公开、拒不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等突出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共635宗,行政处罚立案共31宗,作出处罚决定共8宗。四是加强物业企业信用管理。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物业管理市场监管体制,建立并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同步开发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系统。印发了《广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采集并公开了全市1200余家物业企业信息,建立了信用档案。制定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暂行规则和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地方标准,指导市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推进在行业开展信用、标准和价格三大体系建设工作,推进物业服务规范化、标准化。
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涉及我市住宅区电梯广告方面的投诉总体平稳,2021年全市收到关于住宅区电梯广告投诉举报13宗,均得到及时处理,未发生重大的舆情事件。
(二)住宅区电梯广告管理存在问题
一是广告经营主体法律意识不强。部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为追求经济效益,漠视法律法规规定,忽视了企业主体责任,对广告内容审查把关不严,在电梯广告发布低俗、“软色情”等对未成年人价值观错误引导的内容,引起小区居民的不满。二是相关物业管理不到位。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在未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与广告企业签订在住宅小区投放电梯广告的协议。小区内存在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不到位、投诉举报渠道不顺畅、相关共有费用未公开公示等情况,业主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由此导致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产生分歧并引发纠纷。
三、下一步工作
(一)制定电梯广告专项整治方案和指引。鉴于目前现有法律法规暂没有对电梯广告设置投放等予以明确,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我局将聚焦群众反映的问题,主动担当作为,联合宣传、住建、城管等相关单位,以及广告、电梯等相关行业协会,逐步推进相关整治工作。一是开展电梯广告设置投放调研,制定电梯广告发布合规指引,明确电梯广告设备、设置标准、投放流程、发布内容等,适时推动相关地方标准的制定,进一步构建电梯广告监管长效机制。二是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电梯广告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进一步规范电梯广告经营行为。
(二)进一步压实相关电梯广告企业的责任。一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指导和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电梯广告企业自律守法意识,建立和完善广告审查机制,确保广告内容合法、真实,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正能量,杜绝违法和低俗不良广告。二是进一步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细化“双随机、一公开”等信用监管工作,加强对电梯广告的常态化监测监管,积极探索创新电梯广告监测手段和方式,提高监管工作效能。三是进一步加大对电梯广告内容的监管执法力度,抓紧抓实广告导向监管,对发现涉及导向问题、违背社会良好风尚、造成社会影响的虚假违法广告,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加强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全链条监管,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并定期曝光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形成有力警示作用。四是进一步会同市委宣传部等部门,督导电梯广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利用自身资源优势,积极参与公益广告宣传,营造风清气正的广告市场环境。
(三)强化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组织的管理责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强化落实执法监督,以落实2022年“加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公示检查,完善物业管理监督机制”民生实事工作为抓手,解决老百姓关心关注的物业管理突出问题,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等主体依法履职,依法查处违反《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及配套文件规定行为。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提升管理水平,督促其积极履行住宅区电梯广告投放的管理义务工作,进一步畅通小区居民对电梯广告内容的投诉举报渠道,合理设置电梯广告设备屏幕声音等,及时解决相关问题。开展对物业小区检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依法依规公示(公开)物业服务费用、共有资金、公摊水电费及其他综合服务费用,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在小区开展普法宣传,推进业主组织规范成立,为保障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发挥积极作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探索推进全域服务治理试点,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开展涵盖社区安全、公共部位管养等内容的服务治理。
感谢您对我市电梯广告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