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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2222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 2022-06-14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王泽新等代表:

  《关于明确支持企业章程个性化条款工商登记,助力广州创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的建议》(第2022222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司法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3月16日进行了座谈交流。经综合市司法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对制定公司章程、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等作出明确规定,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提供了法律依据,其中直接提到章程的条文多达80多处,充分体现了章程作为公司“宪法”的重要地位,强化章程的自治功能。你们在建议中有针对性提出支持章程个性化条款的相关建议,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启示意义,为我们进一步做好相关登记工作和优化服务体验提供了新的思路。

  一、关于我市支持使用企业个性化章程的有关情况

  近年来,我国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制度,今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对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作出统一规定,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精简申请材料,提升登记便利化程度,降低制度性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我省于2016年起施行、2019年修订的《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也对商事登记事项、备案事项、登记程序等作出了规定,进一步规范商事登记活动,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保护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注册登记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各级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决策部署,围绕“放管服”改革方向,2020年以来,主动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规则强化顶层设计,提出我市开办企业所涉事项全流程“一网通办、零成本、最快半天办结”改革目标,主要制度措施已纳入《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动提升商事登记便利度法制化、规范化。

  通过两年多的改革,我市在全面整合开办企业涉及的“照、章、税、保、金、银”多事项实现一表填报、一网通办、一次办结基础上,目前广州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服务已延伸至企业变更登记等事项,全程实现电子化、无纸化办理,有效简化商事登记流程、降低办事成本。为充分尊重企业的自主权利,保护企业自主决策权、经营权,满足企业多元化办事需求,我们在持续完善平台功能的同时,也考虑到建议中关注的支持企业使用个性化章程的问题,允许申请人在申办过程中可自主选择使用平台提供的标准化章程文本或自行制定个性化章程。如申请人选择使用标准化章程文本的,可通过标准化填报经营场所地址、人员、经营范围等相关信息,平台自动生成包含标准化表单、标准化公司章程等标准化申请材料,由申请人确认并电子签名后提交。如申请人选择使用个性化章程的,可在平台资料确认及电子签名页面中通过“修改上传资料”功能确认并电子签名后提交,根据企业经营需求自行制定的个性化公司章程,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实体法规定,相关条款违法无效。按照注册登记法律法规要求,章程属于备案事项,企业依法需要备案的,应当如实填写备案信息,按照规定向登记机关提交备案材料。登记机关根据申请人的申报,依法将与企业的登记事项或者经营活动有关的章程等资料予以存档备查。

  二、持续优化便利企业使用个性化章程体验的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以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为契机,继续推动便利企业按需使用个性化章程备案等登记服务升级,及时总结做法经验,同时针对建议关注的列举“负面清单”和如何把握审查程度等意见,主动加强与国家、省市场监管局沟通汇报并争取支持,努力探索并充分调研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如何更有效回应企业群众多元化需求的可行路径,构建兼顾效率与安全的商事登记制度和工作机制,规范形式审查标准,加强登记工作人员业务和服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商事登记便利度,更大力度为企业创新发展松绑减负,更好地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我市营商环境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商事登记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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