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淑菁(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电动自行车(电池)的监管,防范火灾消防隐患的建议》(第20222338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应急管理局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通过电话、微信与您及时沟通。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电池管理、规范电池标准的建议
(一)电动自行车及电池配件产品质量监管情况。近年来,针对电动自行车(电池)消防安全问题,市市场监管局依职责持续开展生产、销售环节电动自行车及电池产品质量专项整治,狠抓行业规范,促进产品质量提升。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引导我市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以下简称“电动自行车经营者”)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针对行业问题对全市电动自行车经营者进行质量约谈,并通过张贴宣传海报、组织标准和法规专题培训、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的方式,督导企业合法经营,切实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加强电动自行车及电池产品质量抽查,2021年共抽查电动自行车67批次,发现不合格22批次;抽查电动自行车锂电池22批次,发现不合格3批次,对不合格产品企业依法落实限期整改、行政处罚、公开曝光等处理措施,严格监督企业落实整改,必须复查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销售。三是强化监督执法。组织各区市场监管局每周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2021年以来共检查企业38006家次,立案查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违法案件180宗,并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质量违法行为。
2022年,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一是根据《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广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前期整治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各项整治措施,重点加强问题摸排、底数核查、综合施策、联合发力,依法严查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和电池等违法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的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实现我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等产品质量明显提升。二是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列入质量提升国际比对计划,组织技术专家进行标准比对研究,努力促进我市电动自行车电池质量提升。三是加强电动自行车及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增加相关产品的抽查经费,计划抽查批次数比2021年增加75%以上。对近年来有抽查不合格记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较多及被投诉较多的企业加强跟踪抽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引导消费者选购合格产品。四是开展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及锂离子蓄电池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进一步分析研判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产品的潜在风险隐患,督促企业采取措施消除风险,推动有关部门完善产品标准。五是持续保持严查严打高压态势。结合市场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加强电动自行车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和线索收集机制,引导鼓励社会公众举报违法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行为。每周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并与公安交警部门建立协同联动、信息共享、联合惩戒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保持严查严管高压态势,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涉及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的质量违法行为。
(二)电动自行车电池强制性标准制定情况。根据《标准化法》规定,产品的强制性标准必须由国家组织制定。据了解,工信部正在组织制定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强制性标准,已于今年2月公开征集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要求》国家强制性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意见。
二、关于建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严禁电池上楼入屋充电的建议
对于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充电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一是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通过广告屏、宣传栏、微信等多种方式,配合消防部门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引导,提醒业主不得进楼入户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以及充电。对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及时劝导,不听劝导的,报公安、消防部门依法查处。二是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在住宅小区推广加装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智能管控系统,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防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充电造成火灾事故。
三、关于建立共享电池充电平台的建议
目前,经市消防救援支队统计,全市已累计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3245处。下一步,市消防救援支队将加大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及充电问题执法力度和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一是对因电动车使用不当引发的亡人火灾都制作了警示教育片,在广州消防各大新媒体账号均有投放。二是今年将结合“五进”工作,在进社区、进家庭的宣传培训中,通过张贴海报、上门派发宣传单张、利用户外大屏及楼宇电视播放公益广告、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加大电动车安全的宣传力度。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已组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广州分中心草拟了《广州市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技术规范指引》,并已召集相关建设企业进行讨论。下一步,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形成《广州市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技术规范指引》正式稿,提交市安委会、市消安委印发。
四、关于在停车场划分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建造安全充电桩的建议
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属于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加装或改造集中充电设施应当由全体业主共用决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鼓励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引进专业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单位按照相关标准指引,建设或改造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加装充电设施。并于3月28日印发了《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换电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由各区政府牵头统筹本辖区内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换电设施建设工作,确定好小区数量和各小区的建设任务、建设数量、完成时限等相关内容。据统计,目前全市已有约2000个小区安装了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
五、关于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小组、加强专项检查的建议
根据2022年1月印发的《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广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安〔2022〕2号),全市已成立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应急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包括各职能部门。力争通过三年的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实现我市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起数每年同比下降20%以上。
六、关于尽快推出限行规定的建议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文件精神,回应社会各界对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期盼,市公安局自2021年以来,全力推进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政策的优化调整工作,并于2021年7月公开征求市民对通行管理政策及登记管理政策的意见。在前期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于2021年11月2日开始启动对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截至2022年2月25日,全市已登记电动自行车56.5万辆。今年1月份,市公安局组织召开多场社会各界群体代表座谈会,进一步听取广大市民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对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政策的意见建议,对电动自行车限行管理措施作进一步优化完善。在充分吸收征集意见建议和近期各方观点的基础上,市公安局已初步形成了“限路段”和“限区域”两套方案。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规定,于今年3月底组织召开《广州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会,对“限路段”和“限区域”两套方案的必要性、合理性和科学性进行专业论证。下一步,市公安局将结合社会各界及专家意见,对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作优化完善,后续严格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开展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等程序,尽快发布实施。
七、关于加强宣传的建议
2021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应急管理局结合部门职责,采取张贴宣传海报、组织媒体报道、制作音视频宣传片、开展现场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了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消防安全等宣传。其中市市场监管局印制了1.5万份有关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的宣传海报在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店以及农贸市场的人流密集场所张贴,并制作《电动自行车知识专题》以问答对话的形式普及电动自行车知识在广东新闻广播电台播放。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加大电动自行车(电池)不上楼充电、电动自行车电池火灾的危害宣传,以及因电动自行车入屋上楼充电引起火灾法律责任的宣传,引导我市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和广大市民依法依规经营和使用电动自行车,营造全民防范电动自行车消防隐患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我市电动自行车(电池)监管防范火灾消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