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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503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7-06-18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刘朝阳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南沙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提案》(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第5034号)收悉。提案的分析全面深入、建议中肯、针对性和实操性很强,对于深化南沙片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推动自贸区机制体制创新具有积极意义。我局结合实际工作,认真研究分析,并综合市编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法制办、市政务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的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南沙“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主要推进情况

  2016年10月28日,自贸区南沙新区片区启动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试点。11月14日,印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并制定了创新审批服务方式、深化商事登记便利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3个配套实施方案,形成了“1+3”的改革方案体系,融入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商事制度、“一门式、一网式”审批、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市场监管和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构建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与“证照分离”关系密切的内容,在市场准入、公共服务、后续监管环节全面推进改革。

  同时,选取132项审批频次较高、审批周期较长、企业意见较为集中、符合区域产业发展特点的商事登记后置审批事项,梳理编制《“证照分离”商事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分类改革目录》,采取取消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和加强准入管理4种方式实施分类改革。截至目前,60项区本级事权事项已率先落地实施,其中取消审批7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37项,加强准入管理16项。在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的37项中,36项做到了当场办结,31项的申请材料比改革前减少,26项告知承诺制事项将关键核心材料控制到3份以内,除《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保留发证前到现场核查场地外,其余一律取消了审批环节的现场核查。改革事项同步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统一管理,全面提高了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企业“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现象得到有效缓解。

  二、支持和助力南沙“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主要举措

  (一)指导编制“分类改革目录”。2016年11月,市工商局领导班子成员、主要处室负责人到南沙专题调研“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研究支持南沙改革试点创新举措。编制印发《广州市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广州市市场主体从事需经审批方可从事的有关事项清单》,全面梳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11项、后置审批事项412项,为南沙梳理编制《“证照分离”商事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分类改革目录》提供了依据和参考。

  (二)推出10项政策支持措施。出台《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建设的意见》,结合南沙证照分离“1+3”改革方案,在便利登记、先行先试、创新发展、强化监管等方面推出10项政策支持措施,主要包括:支持南沙开展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放宽企业名称限制;支持南沙简化住所登记手续,试行住所(经营场所)承诺申报制度;支持南沙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支持南沙开展市场主体简易注销试点;鼓励南沙资本市场创新发展;支持南沙融资租赁、港航运物流等行业发展;支持南沙构建事中事后市场监管新模式,健全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进一步强化公平竞争执法等。

  (三)下放市级登记权限和授权试点。出台《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支持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片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一是在名称登记权限、企业登记权限、经营范围管理等方面给予权限下放,授权南沙行使市级的企业名称登记审批权限;授权南沙行使市级的企业登记管辖权限;授权南沙行使市级管理权限,可以自主增加或调整不涉及许可审批事项的经营范围表述。二是授权南沙开展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试点,依托网上办事大厅,实施南沙“商事登记易注册”系统建设,进一步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授权南沙开展电子营业执照试点,先行发放私钥版电子营业执照,探索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功能,丰富和完善应用范围。

  (四)支持市、区两级事权行政许可事项分类改革。市编办将积极协调市各部门支持配合南沙“证照分离”改革,指导南沙制定出台相关事中事后监管办法。根据依法行政原则,事项设立依据未明确规定实施层级或实施层级为县级以上的,可直接下放南沙实施;设立依据明确规定实施层级为市级政府或部门的,可委托下放南沙实施。

  (五)推动信息化配套支持。一是市工信委大力配合南沙优化企业注册“一口受理”系统工作,基于全市政府信息共享平台、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和电子签名云服务平台提供了商事主体信息共享、电子签名认证技术等支撑服务,提高了部门行政审批效率,缩短了申请人资料填报时间,实现了足不出户办理营业执照。二是市工商局大力支持南沙区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出台《关于向南沙区提供属地商事主体信息的意见》,并协调市有关部门,协助南沙从市政府信息共享平台和市商事登记管理信息平台获取商事登记信息,实现每天动态更新。目前,南沙已获取属地6.39万户商事主体(其中企业3.24万户)的基础登记信息、股东信息、清算组信息、股权出质信息、动产抵押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年度报告信息、企业其他公示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电子红盾标识信息及荣誉信息等数据,有力促进了南沙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事中事后监管和综合执法工作。三是破解“信息共享手续繁琐”瓶颈。市工商局印发《广州市商事登记信息共享目录(第一批)》,涵盖全市各级行政部门提供的商事主体基本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监督检查信息等17项主题数据。根据该《目录》规定,今后南沙在申请共享上述信息数据时,可直接向市工信委申请,不需与各个信息提供部门逐一商请,极大简化了申请流程,提升了共享效率。

  (六)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水平。一是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启动多轮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清理,仅保留11项前置事项,整体压减比例超过90%;持续放宽经营场所条件,降低场地门槛,简化登记要求,同意南沙试点“集群注册”和支持商务秘书公司发展;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放宽名称申报条件,实现即时申报即时登记,解决企业起名难问题。二是深化注册登记改革。全面推行企业“五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在南沙试点推行“八证合一”和“十二证三章”联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全面覆盖各类市场主体,市场主体开办环节大幅压减;简化企业注销程序,加大对“僵尸企业”清理力度,完善市场主体快速退出机制,破解经营者“退出难”问题。三是创新优化服务举措。推行商事登记“银政直通车”服务,市工商局和8家商业银行合作,在全市804个银行网点推出无偿代办商事登记服务,缓解登记窗口人手紧缺现象,降低企业办事成本;指导和支持南沙推出商事服务“香港通”,以粤港深度合作区建设为抓手创新粤港澳合作模式,将企业设立的商事服务延伸至香港地区,实现商事登记离岸受理及远程办理;推行电子营业执照“一照多用”“一照通行”,应用范围拓展至电子政务、企业服务、金融服务等多个领域,企业可凭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商事登记、投标人资格审核、市网办大厅企业用户资料审核、市民邮箱申请、银行基本账户开立、变更等涉企业务。四是推进行政审批“集成服务”改革。指导南沙政务服务窗口优化运行机制,实施依清单审查申请材料办理模式,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模式,统一受理标准、统一受理审批平台、统一服务入口,使企业“进一个门、到一个窗、办所有事”。

  (七)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一是印发《广州市行政许可经营事项牵头管理部门一览表》,明确了许可经营事项后续监管的牵头部门,厘清了各部门后续监管职责。二是归集市、区两级307个许可审批部门涉企信息,实现商事主体“大数据”共享和公示管理;推动工商、税务、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单位建立联合惩戒机制。三是强化落实“双告知”,注册登记时书面告知申请人,引导商事主体依法经营;注册登记后信息化智能化告知审批部门,促进监管责任落实。四是支持南沙区推行“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建立“被检查主体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库”,通过“随机确定检查对象”,使经营者不敢心存侥幸、冒险违规;通过“随机确定检查人员”,保障阳光执法、文明执法,消除任性检查。

  三、进一步支持南沙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思路和建议

  (一)持续提升办照准入便利度。一是深化“多证合一”改革,在“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银行开户许可等许可证,以“减证”推动“简政”,实现市场准入“一站式”服务。二是实施企业住所自主承诺申报,除涉及负面清单的行业和房产类型外,商事主体申报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时,只需提交载明住所(经营场所)地址的信息申报表,并承诺对申报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实行形式审查,进一步消除群众经商兴业障碍。三是实施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改革,推行“互联网+开办企业服务”,上线更加简洁、实用、友好的网上登记操作界面,实现模板式智能式填报、标准化程序化受理审批,形成全程电子化“一条龙”服务,为企业注册登记提速增效;推行符合国家标准、具有金融功能的电子营业执照,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等领域的应用。

  (二)着力破解准营环节办证多、办证难瓶颈。一是协调推进上级审批事项分类改革。结合《广东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总体方案》部署,对南沙《“证照分离”商事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分类改革目录》中的22项市级审批事项,根据市编办“协调市各部门支持配合南沙‘证照分离’改革……设立依据明确规定实施层级为市级政府或部门的,可委托下放南沙实施”的意见,以开发区管委会名义提请市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由市政府转市编办根据《广州市行政审批备案事项动态调整办法》,牵头进行行政审批事项动态调整,加快推动分类改革落地;对其他涉及省级及以上事权事项,提请省自贸办协调推进。二是巩固和扩大改革试点成果。总结评估改革试点经验,结合《广东省商事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分类改革目录》,适时对原132项试点改革事项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审批事项改革方式,发挥自贸区先行先试作用和优势,再梳理和纳入一批企业办理多、意见较集中、自贸区发展需要的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改革。

  (三)探索加强政策指导和法律支撑。一是加快推动区级审批事项改革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调整工作;对上级审批事项改革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调整,一方面待相关事权获得上级批准或授权、改革事项分类确定后按程序提请调整,另一方面根据自贸区部际联席会议推进情况、省《分类改革目录》事项报国务院解决情况进行调整。二是积极探索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度,由南沙抓紧开展前期调研,市编办、市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在开展研究论证、分析立法必要性和可行性等方面加强指导和支持。确需出台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市法制办积极配合做好立法相关工作,系统性地解决“证照分离”改革遇到的办理流程、具体做法不统一以及部门履职、诉讼风险等问题,为深入推进自贸区改革试点和下一步全市复制推广提供支撑依据。

  南沙实施的“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是一项开创性工作,改革路径、配套措施、政策指导、法律保障等均处于探索推进阶段。作为政府行政部门,我们坚定不移地支持改革,想方设法推动改革,同时也恳请各位委员积极建言献策,共同推动自贸区建设和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局和相关职能部门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利于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鉴于上述意见中提及的“证照分离”改革是正在探索推进中的改革事项,以上意见免予公开。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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