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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034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 2020-09-17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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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市监机电函〔2020〕264号

九三学社广州市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全管理的提案》(第1034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单位林正贤同志在8月21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基本情况和管理要求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惠及民生的重要工作,各部门对此高度重视,2016年以来相继出台《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的通知》《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规程》等多项政策性文件,引导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有序开展,截至2020年8月,全市已建成加装电梯共5932台,居全国各大城市首位。

  电梯属于纳入《特种设备安全法》进行监管的特种设备,在建成后需进行规范管理,主要包括办理使用登记、聘请有资格的电梯维保单位进行日常管理、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定期进行检验、落实运行维护经费,等。

  二、相关建议落实情况

  您关于加装电梯中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落实维修资金、建设有效沟通平台、加强土建监督等建议非常有针对性,有关实施及下一步推广情况如下:

  (一)关于大力推广电梯委托管理建议的意见

  依照《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八条、第九条有关规定,电梯投入使用前,应当明确使用管理人,自行管理的,所有权人为使用管理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人管理的,受托人为使用管理人。使用管理人应当履行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落实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电梯安全巡查、定期申报安全检验等职责。

  部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后,如由业主自行进行管理,将存在人员投入力量不足、日常管理基础薄弱等困难。对此,我局以越秀为试点,推广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托管管家服务,并制定了全国首份加装电梯托管服务标准,涵盖了前期托管意向征询、使用登记过户、建立安全技术档案、购买安全责任保险等多项服务内容。托管服务价格为650元/月,得到群众认可。

  电梯托管服务属于电梯产权人与托管公司之间自主协商行为,下一步,我局将指导相关行业协会、电梯制造单位及托管服务企业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争取推广从前期选型设计、安装验收到后期托管的全流程式服务。

  (二)关于引导设立专项维保更新资金建议的意见

  根据《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的资金。已建立维修资金的住宅小区,需要对电梯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的,可向物业所在地的区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使用资金。未建立维修资金的住宅小区,可拟定维修资金筹集和使用规约,约定建立、交存和使用维修资金等事项,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电梯轿厢商业广告收益属于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业主所得收益,除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应当转入维修资金滚存使用。加装电梯安装补助资金,经业主大会表决同意的,也可用于补充维修资金。

  (三)关于建立电梯安全事务社区治理平台的意见

  电梯安全事务社区治理平台可以引导社区代表、居民、行业协会专家等共同商议与电梯安全运行有关的资金、技术、管理等问题,凝聚共识、减少纠纷,破解公共事务相互推诿的难题。

  我局积极推进电梯安全事务社区治理平台建设,结合番禺区2017年以来的探索经验,制定了全国首份电梯安全事务社区治理标准——《电梯事务社区治理规范》(DB4401/T 18-2019),并制定工作方案,在全市社区中推广“五个一”形式,即“设置一个社区议事场所、推选一名电梯事务专员、设立一套议事规则、公布一个电梯事务治理牌匾、组建一个专家委员会”。通过上述形式,逐步引导居民群众通过社区议事形式解决电梯安全管理问题。

  (四)关于强化高质量提前服务建议的意见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涉及加装方案设计、土建施工、电梯设备选型等多个专业性问题,为便于市民选择,我局鼓励推广由电梯制造厂家直接牵头施工形式。并指导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遴选公布了一批质量稳定、服务信用评价优良的电梯企业名单,方便市民选择和了解有关信息。

  (五)关于远程监控系统建议的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要鼓励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构建电梯质量安全评价体系,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针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使用管理特征,可以加大设备前期安全技术投入,提升本质安全,通过物联网等技术推广主动性的预警预防。对此,我局已在《广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修订过程中提出,对新建成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鼓励配备远程监控或人工智能监测功能。

  (六)关于加强土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议的意见

  为加强加装电梯的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2019年3月、2020年1月相继印发了《广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土建施工质量安全技术指引》《广州市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版)》(内含《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安全防护》篇章),申请建设人可参考执行。以上文件均可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

  (七)关于开展电梯养老保险试点建议的意见

  根据《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维修资金可用于投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专项财产保险。住宅小区购买电梯养老保险可按照规定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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