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欣伟副主席: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广州市地理标志产品宣传的提案》(第2009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2月23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广州市地理标志工作情况
(一)加大地理标志培育力度
近年来,我局深入实施商标富农,加强地理标志品牌建设。联合广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先后到南沙、番禺等涉农重点区,深入田间地头、种殖基地等开展地理标志专题调研,发掘“南沙青蟹”、“沙湾兰花”等农产品资源。大力引导、协助农村经济组织、行业协会、涉农企业和农民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和农产品商标。通过采取“一对一”专人指导、向商标局专题报告、及时沟通申请材料补正等措施,2022年1月,“南沙青蟹”成功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截至目前,广州市共有地理标志商标13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1件。
(二)推动地理标志高效益运用
在市级专项资金中,设置高价值地理标志项目,支持地理标志运用,推广、宣传广州市地理标志,包括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推广地理标志产品,提升地理标志品牌价值。积极开展地理标志相关产业数据调研,组织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核准使用企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授权使用企业和有关行业协会等填写信息表,深入了解广州市地理标志产业发展的具体情况,并组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生产者、地理标志商标许可使用企业入驻知交会平台广东馆。
(三)大力宣传地理标志产品
结合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大力开展地理标志产品宣传,拍摄2022年地理标志宣传片,采访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生产者,并在“2022知识产权宣传周启动暨广州知识产权成果展示”专题活动上播放,分享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经验,助力乡村振兴。指导涉农组织加强对已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的运用和推广,通过授权使用方式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和规模经营。
(四)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监管
2019年10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官方标志以来,广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结合2020、2021年春季、秋季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及2022年茶叶类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开展新版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检查,重点查验是否存在擅自使用假冒伪造专用标志、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同步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普法宣传,要求商家依法依规从事经营活动。现场发现个别商家使用过期地理标志,执法人员依法对其展开调查处理。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研究吸纳您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地理标志产品的媒体宣传。联合广州日报社共同策划地理标志系列专题报道,发掘广州市地理标志商标、保护产品的闪光点,在广州日报及新花城等新媒体上宣传广州市地理标志产品,提高广大市民对地理标志的认知度,强化地理标志的品牌效果,为地理标志产品赋能,发挥产品的溢价、增值效应。
二是大力开展地理标志产品运营。开展广州市地理标志调研,分析广州市地理标志现状、特点、发展状况等,建立地理标志资源库,形成广州市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建议报告,引导和加强地理标志的运用、促进、服务,着力强化衔接、提升效益、示范引导。
三是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公益宣传。在广州地铁、公交电视、政务楼宇电视投放知识产权公益广告,在地铁站灯箱、公交候车亭投放知识产权公益海报,在人流量较大的户外电子屏投放知识产权公益广告和宣传片。
四是加大地理标志产品的新闻宣传力度。紧紧围绕我市地理标志产品注册、保护、监管、示范、品牌等在内的多层次、全链条工作进程,持续推进相关主题新闻宣传,特别是结合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作,加强优质特色农产品的品牌宣传,提升地理标志产品影响力和社会认知度,讲好质量故事、传递品牌声音,增进社会各界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认识和了解。
五是利用广交会优势推介地理标志产品。积极协调广交会组委会,探索在广交会上设立地理标志产品专区,利用广交会优势进一步宣传推介地理标志产品。
感谢您对我市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