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单位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穗府办〔2022〕30号)要求和《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对2022年度知识产权工作成效突出的区激励工作的通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激励的区的知识产权工作成效情况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和拟激励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至4月6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异议申请书(须盖公章)、单位主体资格证明(须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异议事项证明材料等;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异议申请书(异议人须签名)、异议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和异议事项证明材料等。如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我局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乔锦杨 020-81309319,张磊 020-83228200;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311号1105房,邮编:510050。
附件:2022年度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成效突出的区评审结果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0日
附件
2022年度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成效突出的区评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