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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双11”“双12”网络集中促销期监管

发布日期: 2022-11-03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针对“双11”“双12”网络集中促销期电子商务经营者容易在竞争行为、广告行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信息保护等方面出现问题,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加强“双11”“双12”网络集中促销期的监管。

  一、发布《“双11”“双12”网络集中促销合规指导书(2022)》。向电子商务经营者明确提出十方面合规要求。包括加强促销方案的事前审查,不玩“促销套路”,促销规则简单明了,规范广告宣传行为,禁止采取虚假折扣,虚假满减承诺,价格先升后降等违法行为开展促销。

  二、开展专项监测。针对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中容易出现商品货不对板、假冒伪劣,网店虚假打折促销、夸大商品功能,普通美妆个护宣传医疗功效等多发易发问题,市区两级监管部门将以辖区内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商品及服务类平台(含平台内网店)、相关企业自建网站、国内主流平台内广东省注册登记的网店为监测主体,以社会关注度高、消费者投诉较多,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网售服装鞋帽、儿童用品、老年用品、防疫用品、家用电器、消费类电子产品、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配件等为监测重点开展网络监测。以《“双11”“双12”网络集中促销合规指导书(2022)》十项合规要求为监管重点,检查企业在广告宣传、亮证、亮照、亮规则、商品交易、消费维权、价格管理等方面是否按照《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经营,对涉嫌违法行为及时核查处置。

  三、依法整治网络集中促销违法行为。针对“双11”“双12”网络消费集中促销节点,广州市场监管局将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执法,重点整治促销信息公示不到位、价格标示不合法、设置不公平格式条款、虚构交易及成交量、销售劣质商品、有奖促销不规范等网络促销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规范网络市场秩序,全力保障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附件:“双11”“双12”网络集中促销合规指导书(2022)

  “双11”“双12”网络集中促销合规指导书(2022)

  “双11”“双12”网络集中促销期已经到来,为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网络集中促销期良好的互联网经营秩序和消费环境,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电子商务经营者提出如下合规要求: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按照《电子商务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商标法》《专利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履行相关义务,落实法定责任。

  2、加强对促销规则事前审查,规则应简单透明易懂,不玩套路,禁止虚假折扣,虚假满减承诺,价格先升后降等违法行为。

  3、做好“亮证亮照亮规则”工作,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和服务,落实各项审查核验义务,依法履行主体资质、交易规则等信息公示义务,规范有序开展促销活动。

  4、规范广告宣传行为,加大平台内部广告审核力度,杜绝虚假宣传和低俗广告,加强对直播行为的管理力度,重点规制假人气、假优惠、假商品等直播乱象。

  5、严格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强制入户商户“二选一”,不得通过虚构交易、刷单炒信等提高虚假销量,维护良好的竞争秩序。

  6、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强化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销售过期食品、含金银箔粉食品、非法添加食品等违法行为。

  7、不非法收集和滥用个人信息。

  8、不销售禁售商品,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及时下架涉军、“专供”“特供”商品以及重大活动的“纪念章”等违法违规商品。

  9、严把网络集中促销期产品质量关,加强对品牌及商品进驻审核,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对销售的假冒伪劣商品及时采取禁限措施。

  10、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机制,条款解释清晰,不滥用格式合同的解释权,对消费者合理诉求不推诿拖延,做好物流保障的应急预案,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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