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互联网广告业持续健康发展,4月18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召开行政指导座谈会,唯品会、UC浏览器、抖音、网易、虎牙等企业,市广告协会、市电子商务协会等行业组织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今年以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互联网广告监测情况,以及我市PC端、APP、自媒体广告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本地互联网企业实际情况,解读了《办法》有关重点内容:一是各大社交及媒体平台的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类短视频应按照《办法》标明“广告”字样,不得误导消费者;二是主播开展直播带货等活动,直播平台和MCN机构应进一步加强直播脚本、跳转链接内容的合规审核;三是各类APP运营商和自媒体应按《办法》的规定,在弹窗广告和开屏广告上设置明显的一键关闭标志,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四是各平台企业要加强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民生领域广告的审查,认真落实平台主体责任,完善广告档案管理制度,重点排查涉及竞价排名、算法推荐的商品广告合规风险,并在4月30日前做好自查整改工作。
会上各企业代表和行业组织针对通报的问题,介绍了各自广告合规审查和内控管理工作情况。针对直播营销活动,我市主要直播MCN机构表示将采取直播间“人盯人”的方式进行直播内容审查;针对超链接广告合规问题,部分平台企业采取将落地页加载到本地服务器的方法,加强对落地页广告的审查和管控;针对重点民生领域广告热点问题,部分平台企业将广告类别进行细分,建立相匹配的审查队伍,通过“机审”和“人审”相结合的方法,对海量广告进行审查。有关行业协会表示,将积极宣传并贯彻落实《办法》,组织会员开展《办法》的培训学习,指导会员完善健全广告审查机制,推动诚信建设,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市场主体和行业组织提出要求:一是要认清当前形势、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领会《办法》新调整内容,结合实际及时作出合规调整;二是要针对问题及时整改,注重整改措施和效果,结合新规定及时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通过制定更严格的审查合规机制,从根本上遏制违法广告的发布;三是行业组织要加强行业自律,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积极制定行业规范、自律公约和团体标准,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促进企业规范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