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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常抓不懈 广州开展第三次“湿粉统一查”行动

发布日期: 2020-12-29 来源: 南方网 字体大小:

  湿粉类食品作为一种常见的日常消费食品,深受广东消费者的喜爱,但近年来河源、东莞、揭阳等地因食用湿粉类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引起社会关注。12月1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湿粉统一查”行动的工作安排,组织开展今年第三次“湿粉统一查”行动。

  据悉,此次行动为进一步加强湿粉类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由于湿粉类食品生产、流通、销售供应链过长,保存条件不当,超保质期使用等因素造成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依法从严从快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米酵菌酸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执法人员检查生产车间(通讯员供图)

  行动中,执法人员分别对食品加工环节的番禺区丰乡味农产品初加工厂、食品销售环节的祈福肉菜市场和餐饮环节的潮米果蚝烙餐饮店进行突击检查,指导生产加工单位统一密封包装、规范标签标识、加强清洁消毒,把好生产源头关;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做好散装食品标识牌、按照规定温度及条件保存湿粉,全面规范经营行为。

  执法人员检查销售点(通讯员供图)

  据悉,针对此前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市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召开全市湿粉类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集体约谈会,指导生产加工单位落实整改工作,全方位防控湿米粉食品安全风险。同时,印发《湿粉类产品标签要求》《湿粉类产品原料大米验收及场所清洁消毒管理要求》等,针对椰毒假单胞菌和米酵菌酸的风险,明确对原料碎米验收和场所清洁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对企业配备包装机、产品名称字号大小及字体颜色、生产日期标注位置及字体高度、标注危害说明等具体要求,督促各生产加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截至目前,在食品生产环节,全市共对湿粉类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组织突击检查92家次,抽检样品90批次,不合格0批次,责令改正27家次,责令停产4家,立案查处4宗。在食品经营环节,共检查农贸市场超1000家次,检查湿粉销售者近3000家次,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4200余家次(其中学校食堂超600家次),收缴过期食品25公斤,抽检样品48批次,不合格0批次,责令改正6家次,立案查处1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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