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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实施2025年度知识产权大数据助力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服务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3-20 来源: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全市各相关企业、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12218”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战略部署,为强化知识产权大数据对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的赋能作用,全面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我局决定正式启动2025年度知识产权大数据助力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服务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本项目的服务对象为经遴选纳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重点企业/机构名单(2025年)》的企业及机构(见附件1)。

  二、服务内容

  本项目提供以下公益性服务:

  1.医疗器械大数据服务

  开放“智械云”数据平台系统指定模块(web端、微信小程序端),提供为期1年使用权限,开展行业数据价值挖掘应用宣贯并配备专人负责服务咨询,助力企业提升行业数据利用能力,增强决策洞察力。同时将挖掘知识产权大数据的典型应用案例,帮助企业利用各类宣传渠道进行宣传推广。

  数据服务核心范围主要包括:

序号

服务模块

要素核心范围

1

医疗器械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

医械专利(企业专利、医疗机构专利、高校专利、科研机构专利、检测机构专利)等

2

医疗器械产品数据

医疗器械注册备案产品,医疗器械创新审批、优先审批通道产品等

3

医疗器械企业数据

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上市企业、挂牌企业、融资企业、CXO企业、动物实验机构、检测机构、网络销售备案企业、网络销售平台

4

医疗机构数据

公立医院、民营医院、基层医疗、公共卫生,以及GCP备案等

5

医疗器械研发数据

行业标准、产品技术要求、产品说明书、临床试验项目、人遗合作备案、临床指南、基金项目、卫生统计年鉴等

6

医疗器械市场数据

招标信息(含采购意向)、中标信息(含合同验收)、医保耗材数据、医用耗材挂网数据、外科手术量数据、优秀国产医疗设备、新建医院数据、中国海关数据

7

监管数据

审评报告、指导原则、分类界定结果、行业法规、委托生产、飞行检查、广告许可、监督抽检、产品召回、FDA不良事件等

8

行业字典

器械分类目录、IVD分类目录、临床评价路径、ICD-10、手术操作代码、医保耗材编码、医保IVD编码、不良事件术语、DRG 2.0、DIP 2.0、FDA产品分类目录等

  2.产品注册与知识产权布局分析报告

  结合企业研发方向与市场定位,为每家企业提供1份《产品注册及知识产权布局分析智能自动化报告》,提供产品注册与专利布局优化决策辅助参考。

  3.技术需求与专利成果产业化服务

  为企业提供专利成果产业化的支持。搭建医疗器械专利供需和技术转化线上交流平台,开展专利价值评估,双向挖掘产业链技术需求端(企业)与专利供给端(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的匹配关系,定向推送专利供需信息。举办线下的专利供需对接活动、项目路演活动,以对接会、洽谈会、展示会、推介会等多种形式,推动医疗器械领域高价值专利转化。

  三、企业参与要求

  为保障服务实效,参与企业需配合以下工作:

  1.知识产权基础建设

  一是积极参与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与认定工作,二是鼓励专利申请不少于3项的企业积极设立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

  2.服务协议与成效跟踪

  与项目牵头单位签订公益性服务协议,明确服务范围与双方权责;同时,需定期反馈服务成效,并参与年度服务效果评估座谈会。

  四、申请流程

  采取线上受理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广州市医疗器械知产大数据服务申请单》,服务单位将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核,最终确定服务企业名单,并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入选企业。入选企业20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约,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服务单位

  本项目的服务由汇镕创世科技发展(广东)有限责任公司牵头,新型生物材料与高端医疗器械广东研究院、广州市黄埔区新药申报服务中心、广东省医疗器械管理学会、广州市知识产权研究会、广州市华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支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佳锐/况宇迪/王思凡 

  咨询电话:020–87301186,13143128423

  咨询邮箱:xujiarui@ibmd.org.cn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受理微信

  七、其他说明

  1.申请提交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2.项目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由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保障。

  3.企业申请添加受理微信并加入相关服务群,可获取申报流程的相关咨询与指导。

  4.《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重点企业名单(2025年)》(下称《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适时组织遴选,对纳入《名单》的企业采取附条件选入/退出机制,具体遴选工作另行通知。

  5.本服务内容中所涉及的所有数据平台权限、研究报告等企业享有使用权,可用于内部管理和非商业性目的,不得转赠、公开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附件:1.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重点企业/机构名单(2025年).docx

  2.医疗器械知产大数据服务申请单.docx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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