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动态 > 通知公告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活禽经营限制区的通告》有效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8-04 来源: 广州市人民政府 字体大小:

  穗府规〔2022〕2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活禽经营限制区的通告》有效期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依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活禽经营限制区的通告》(穗府规〔2017〕8号)有效期延长5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活禽交易管理相关工作按照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政策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9日

标签:
浏览次数: -
分享
扫码浏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