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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整改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1-20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2022年4月7日至5月13日,广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我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组对我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时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审计建议。我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需要关注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并采纳接受审计建议,及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了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未细化至具体项目,涉及金额9459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提前启动2022年转移支付专项资金项目工作。2021年9月28日,我局在局门户网站发布《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和《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广州市第一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申报指南的通知》,组织实施2022年转移支付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二)做好转移支付资金回收准备工作。2022年7月26日,我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市场监管局填报转移支付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经汇总审核后报市财政局。

  (三)细化编制2023年专项资金预算。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2025年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和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在编制2023年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预算入库时,均对资金使用方向和预算金额进行了细化编制。

  (四)修订完善《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11月,我局启动《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工作。目前修订稿已完成市司法局法制审核,待印发实施。

  二、关于“部分单位将利息收入错编入经营预算收入”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为做好预算编制工作,我局在2022年7月印发《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明确收入预算的编制范围,要求各单位做到应编尽编,确保收入预算合理准确。同时指导各有关单位在年底办理2022年度其他资金预算调剂事项时,按规定将利息收入调整编入其他收入预算。我局将持续加强对下属单位的业务培训及业务指导,确保下属单位收入预算编制完整。

  三、关于“超预算列支培训费 9.60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我局高度重视,于2022年7月召开审计整改工作布置会,组织各单位专题学习有关制度,要求各单位认真领会文件规定,严格按照培训费相关规定支出。同时,指导相关单位全面梳理本单位委托业务费项目内容,举一反三,规范会计核算。我局下属单位广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针对此问题,认真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有关财务规定,吸取经验教训,今后将严格按照培训费相关规定列支,严格规范会计核算。

  四、关于“超范围列支专项工作经费,涉及金额 9.73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我局高度重视,在2023年项目入库及预算编制期间,要求各单位认真落实项目库管理及预算编制主体责任,规范、完整、准确填报项目要素,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细做实2023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严格按照预算申报的支出用途列支费用,同时指导相关单位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做好2022年度预算调剂工作。我局下属单位广州市药品检验所针对此问题,立即召开落实审计整改会议,对超范围列支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要求各部门今后在预算编制阶段做到预算支出精细化,支出内容应编尽编,同时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预算规定支出用途使用资金。

  五、关于“个别单位现金使用不规范,涉及金额 17.75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我局高度重视,加强指导相关单位与开户银行加强沟通联系及时解决有关转账问题。我局下属单位广州市增城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针对此问题已立行立改,从2022年4月起,已通过银行账户转账方式支付相关费用。

  六、关于“往来款长期挂账,涉及金额 7432.75万元”的问题已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

  针对此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审计整改工作布置会,要求各单位制定清理措施及计划,指导督促相关下属单位按计划及时推进清理工作。局机关、承压院、机电院等单位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往来款挂账情况进行鉴定清理。

  七、关于“部分办公家具未按固定资产管理核算,涉及金额19.12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此问题我局下属单位广州特种机电设备检测研究院已立行立改,于2022年5月将相关资产录入资产管理系统,作固定资产核算。同时,该院已加强相关文件传达,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避免出现同类型问题。

  八、关于“部分信息化资产未按无形资产管理核算,涉及金额6.30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此问题我局下属单位广州市食品检验所已立行立改,于2022年5月将相关资产录入资产管理系统,作无形资产核算,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

  九、关于“部分房产未办理权属证书或权属变更手续”的问题已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

  我局高度重视,分别在2022年7月、8月召开审计整改工作布置会和专项整改工作推进会,拟定整改计划。截至目前,已完成30处房产权属变更手续,对尚未办理权属证书或权属变更手续的15处房产,我局将继续指导和督促相关单位,抓紧完成后续办理工作。

  特此公告。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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