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1月19日,广州市线上登记报备的开展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经营活动的企业共3231家,包括:开展零售业务的企业3125家,开展批发业务的企业106家。现将企业自主申报的相关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市民可通过开展零售业务的企业线下购买新冠抗原检测试剂。
在疫情防控期间,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且具备相应储存条件的零售药店,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具备相应储存条件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可线下零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市民发现不具备上述资质的企业有经营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行为的,请拨打12345进行举报。
符合经营资质要求的本市企业,在新冠抗原检测试剂入库或上架1天内,通过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品一械”上报平台(链接网址:https://web.gzfda.gov.cn)在线登记报备。企业登记报备指引自行在上述网址“资料下载——器械综合监管”下载阅读。
附件:1. 越秀区新冠抗原检测试剂零售企业名单(企业自主申报).xls
2. 天河区新冠抗原检测试剂零售企业名单(企业自主申报).xls
3. 海珠区新冠抗原检测试剂零售企业名单(企业 自主申报).xls
4. 荔湾区新冠抗原检测试剂零售企业名单(企业自主申报).xls
5. 黄埔区新冠抗原检测试剂零售企业名单(企业自主申报).xls
6. 白云区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的零售企业名单(企业自主申报).xls
7. 花都区新冠抗原检测试剂零售企业名单(企业自主申报).xls
8. 从化区新冠抗原检测试剂零售企业名单(企业自主申报).xls
9. 番禺区新冠抗原检测试剂零售企业名单(企业自主申报).xls
10. 南沙区新冠抗原检测试剂零售企业名单(企业自主申报).xls
11. 增城区新冠抗原检测试剂零售企业名单(企业自主申报).xls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