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26号令)和《广州市公共服务类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为做好市级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现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2023年度第一批广州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立项范围
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需要在全市范围内统一的特殊技术要求均可申报市级地方标准。重点支持广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法规规章要求配套的公共服务类技术标准,以及我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发展迫切需要的标准项目。
对一般工业产品的技术要求,不制定地方标准。对一般性工业产品标准、检验检测方法标准以及有机、绿色、无公害、富硒、富锌等农产品标准,原则上不予立项。
二、立项要求
(一)本市有关管理部门、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标准化专业学术团体等可根据本办法的要求,申报承担广州市地方标准项目的起草工作。
(二)各申报单位应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立项建议,对报送的项目要从科学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确保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和先进性,同时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和广州市地方标准等范围内进行查新。
(三)申报单位应为项目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确保项目能顺利进行。
(四)申报项目具体内容涉及有关市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应取得对应行政主管部门支持,并由主要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提出部门和行政归口部门。
三、立项材料及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应包括:
1.广州市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
2.标准查新报告;
3.标准提纲或草案,需列出标准的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修订标准,需说明拟修订的内容。
(二)请项目申报单位填好申报材料,送提出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后,在广州市地方标准管理系统(https://yw.gzq.gov.cn:15691)录入相关信息。
(三)办事指南及材料电子表格可点击网址进入相关工作指引下载(http://scjgj.gz.gov.cn/ztzl/bzhzt/dfbzgzzy/)。
(四)同时将纸质版原件一式一份和电子材料于2023年3月20日前报送至广州市越秀区八旗二马路38号3号楼1楼服务大厅,邮编:510110;电子材料请发送至biaozhunzhongxin@gzis.org.cn。联系电话:满小姐020-83228271、吴小姐020-83228588、张小姐020-83228587。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