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规定,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注销广州市冠鑫制罐有限公司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详见附件)。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9日
附件
被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住所
生产地址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注销原因
1
广州市冠鑫制罐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小布村1队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小布村1队
(粤)XK12-001-01041
2021年2月25日
2026年5月29日
企业搬迁至广东韶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