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我局对2024年度申报“广州市社会公共资源商标品牌知识产权保护项目”“海外维权援助机制建设项目”等2个前补助项目的5家申报单位进行了形式审查,现将形式审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3月29日。公示期满后,我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且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进行评审。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形式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异议申请书(须盖公章)、单位主体资格证明(须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异议事项证明材料等;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异议申请书(异议人须签名)、异议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和异议事项证明材料等。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如未按上述要求办理或逾期递交材料的,我局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0-81307221区明思、020-86351911周杰。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311号1106房;邮编:510050。
附件:2024年省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保护类)形式审查结果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5日
附件
2024年省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保护类)形式审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