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第一批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和《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知规字〔2023〕1号)的相关规定,我局已完成中央财政2021-2022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10项前补助项目的验收工作。现将验收结果予以通告。
附件:中央财政2021-2022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结果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4日
附件
中央财政2021-2022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