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知规字〔2023〕1号)和《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知识产权大数据助力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对2024年度知识产权大数据助力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进行了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现将专家评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10月1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异议申请书(须盖公章)、单位主体资格证明(须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异议事项证明材料等;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异议申请书(异议人须签名)、异议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和异议事项证明材料等。如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我局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银霜,020-87573419。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2楼,邮编:510510。
附件:2024年度知识产权大数据助力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评审结果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
2024年度知识产权大数据助力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评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