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知规字〔2023〕1号)的有关规定,我局织开展了2023-2024年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保护类)部分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就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24年立项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区建设项目、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和管理项目、重点实验室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项目、正品正货在企业项目、广州优势产业出海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项目(化妆品、服装产业)、海工装备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重点产业(皮革皮具、化妆品、珠宝动漫、展会、电商)知识产权快速维权项目、行政执法保护司法鉴定项目、专利授权确权衔接机制建设项目。
2023年立项的驰名商标认定培育保护项目、商标授权确权维权衔接机制建设项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侵权预警项目。
二、中期检查结果
中期检查以项目承担单位提交中期报告的形式为主。以项目合同书为依据,重点检查项目工作任务的执行情况、项目合同规定的指标完成情况和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各项目承担单位均能按要求提供项目执行情况的证明材料,配合完成了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经审查,16个项目均通过中期检查(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请各项目单位要做好项目管理,一是加快项目进度,确保按期保质完成项目任务。项目承担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办人的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加强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加快经费支出进度。二是各项目承担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经费管理,规范项目经费的使用,严格按照《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合同约定进行经费支出,同时,要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确保项目资金足额投入到项目中。三是针对中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完善、解决,严格按照项目合同书约定,整理项目工作完成的详细资料,经费支出佐证资料,为下一步项目验收工作做好准备。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