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工作,根据《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知规字〔2023〕1号,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将组织开展2024年度广州市第二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中期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4年立项的广州市第二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前补助项目,共计12项(见附件1)。
二、开展方式
中期检查以项目承担单位提交中期报告的形式为主。在审查中期报告材料的基础上,如有需要的,我局将另行通知组织现场检查或专家审查会。
三、检查内容
以项目合同书为依据,重点检查项目工作任务的执行情况、项目合同规定的指标完成情况和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
四、材料提交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填报《2024年度广州市第二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中期执行情况表》(下简称《情况表》,见附件2),将签字、盖章的《情况表》和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成彩色PDF文件。
(二)请于12月13日(星期五)前,将PDF格式的中期执行情况材料和doc格式的《情况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kjjlg_jx@163.com,电子邮件主题为:“2024年市级知识产权项目中期检查+项目类别+单位名称”。不需要另提交纸质材料。
(三)请各项目承担单位高度重视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开展自检自查,认真整理并按时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材料。逾期或不配合提交中期检查材料的,我局将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整改通报。
五、咨询联系方式
广州市科学技术交流馆有限公司,联系人:区明思,电话:020-81303421。
附件:1.中期检查项目名单.docx
2.2024年度广州市第二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中期执行情况表.docx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