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服务 > 服务须知 > 表格下载 > 异议复检申请表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异议复检流程告知书

发布日期: 2024-02-26 来源: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一、事项名称

  广州市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异议复检申请。

  二、复检及异议申诉流程

  (一)复检及异议申诉材料

  被抽查者如对检验结果提出申诉,可向我局提出复检申请;被抽查者如对样品真实性、检验标准及方法、抽样过程等存有异议,可向我局提出异议申诉。

  企业如需复检申请(或异议申诉),应自收到检验结论书面告知之日起15日内(自然日)向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寄书面申请材料:

  1. 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异议复检申请表(见附件1,需加盖公章);

  2. 盖有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本次监督抽查的抽样单、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复印件;

  4. 企业另行送检的合格报告或其它自证产品质检合格的材料。

  5. 送达凭证(如邮寄送达提供快递面单;如执法人员送达提供签收回证);

  6. 如提出异议申诉的,需提交异议申诉情况说明(见附件2,复检申请企业无需提交此项。异议申诉情况说明包含异议理由、举证材料、企业诉求等)。

  如被抽查者无复检异议申诉,备份样品应保持封样状态至检验结果异议期满三个月后再进行拆封。

  (二)复检申诉受理

  如企业符合复检申请要求,由我局出具复检受理回执并指定复检机构进行复检,一般不为同一机构,但省内仅有一个检验机构具备相应资质的除外。

  企业应当自收到复检受理回执起七日内联系复检机构,办理备份样品确认手续。如企业因自身原因,无法到复检机构确认备份样品,可出具委托书,委托复检机构直接进行样品确认。

  复检样品采用抽样留存的备份样品,非企业自行提供样品或重新抽样。备份样品不得有被拆封、转移、调换或者损毁的情况。如备份样品包装、封条出现被拆封或破损,不可进行复检,维持原结论,由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备份样品无需企业寄送,由抽样机构到现场购买并取回。

  复检申请人前往复检机构确认样品并进行复检时,应向复检机构提交如下材料:

  1.出具复检单位委托前来办理复检手续同志的委托书(加盖公章);

  2.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三)异议申诉受理

  我局收到企业提交的异议申诉后,会根据异议内容进行核实、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出具复函或异议结果通知书。

  三、复检费用

  复检费用由市局财政支付。

  四、复检结论的适用

  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

  五、不予复检的情形

  1.未在15日内(自收到检验报告材料之日起)向我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

  2.备份样被拆封、转移、调换或者损毁;

  3.申诉材料不齐全的情况下,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局补交书面材料的;

  4.备份样品不具备检验条件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异议复检材料邮寄地址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311号907房

  联系人:工业产品组

  联系电话:020-86351981

  优先使用EMS邮寄。

  七、承检机构联系方式

  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联系地址:广州番禺区石楼镇潮田工业区珠江路1-2号

  联系电话:020-83398062

  广州纤维产品检测研究院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中路草芳围35号之二

  联系电话:020-34401376

  广州计量检测研究院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尖塔山路19号

  联系电话:020-83365352

  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番禺区石楼镇潮田工业区珠江路1-2号  

  联系电话:020-61994524

  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

  联系地址:广州番禺区石楼镇潮田工业区珠江路1-2号

  联系电话:020-62874625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0号

  联系电话:020-89232817

  常见问题解答

  1. 异议和复检有什么区别?

  假如企业对样品的真实性、抽样过程、检验标准、报告信息等存有异议,可向我局提出异议申诉;假如企业对检验结果存有异议,则可向我局提出复检申请。

  2. 企业收到不合格报告后,一定要申请复检或者异议申诉吗?

  企业根据自身产品质量情况及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可自行选择申请或者不申请。

  3. 如企业不申请复检或异议申诉,备样样品是否可以拆封?

  备样应保持封样状态至检验结果异议期满三个月后再进行拆封。应考虑到其他企业(如生产企业、其他第三方企业是否存在异议)。

  4. 企业如不进行申诉、复检维持原判或异议申诉被驳回,后续应如何处理?

  企业应及时和所属辖区的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沟通,积极配合进行后续的整改及复查工作。

  5. 复检机构在完成备样样品确认后,出具复检结果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复检结果(根据检验项目个别复检会稍有延迟,具体以复检机构回复为准)。复检报告由复检机构完成检验后邮寄给企业。

  6. 企业可以自行选择复检机构吗?

  不可以。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总局18号令), 复检机构由组织抽查的市场监管部门指定,一般不得为同一机构,但省内仅有一个检验机构具备相应资质的除外。

  7. 企业可重新邮寄新的样品进行复检吗?

  不可以。复检是对备样样品进行不合格项目的重新检验。最终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8. 我局受理企业复检申请后,企业应如何办理复检手续?

  我局受理企业复检申请后,会下发复检受理回执给到企业,并通知复检机构,在规定时限内主动联系复检企业办理复检手续并做好复检样品的确认工作。如企业逾期未办理复检手续或确认复检样品,视为放弃复检。

  9. 企业如自身原因,不能前往复检机构进行样品确认工作,怎么办?

  企业可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复检机构进行样品确认工作。企业可通过相片或者视频等形式进行样品确认。

  10. 企业邮寄复检材料时,是否要将复检样品一并邮寄?

  不需要,复检样品如封存在被抽查企业,自行保管好。复检受理后,由抽样机构到现场购买并取回。

  附件:1.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异议复检申请表.doc

  2.异议申诉情况说明(样式).doc

  3.送达凭证.docx


相关附件:

标签:
浏览次数: -
分享
扫码浏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