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广州市医疗器械抽检复检申请。
二、复检流程
被抽查者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我局提出复检申请。企业应在签收检验报告送达回执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不含当日)提出。对同一检验报告的复检申请只办理一次。逾期、重复提出复检申请的不予受理。
提出复检申请的,应向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寄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1.广州市医疗器械抽检复检申请表(见附件,需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生产经营资质证件(需加盖公章);
3.检验报告书;
4.收到检验报告带签名的送达回执;
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6.如果申请单位不是生产企业,需要提供由生产企业出具的复检委托书
三、异议复检材料邮寄地址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311号907房
联系人:药械化组
联系电话:020-83027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