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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化肥(农药)买卖合同

发布日期: 2006-04-05 来源: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字体大小:

广东省化肥(农药)买卖合同

(示范文本)

买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卖方 签订时间:月 日

提示:本合同适用于化肥(农药)生产商与销售商之间,或经销商与种植户之间进行的大额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品种名称

商标或品牌

规格

生产厂家

(产地)

计量单位

数量

(吨)

有效成份

(含量)

单价

(元/吨)

金额

(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二、 质量标准:□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企业标准

三、卖方应出示的相关证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肥料(农药)登记证》复印件、《生产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复印件、《代理销售授权书》复印件、《备案登记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交(提)货时间为年月日,交货地点为

五、发运方式、运费负担:用运输,运费由方负担。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买方应在年月日前以((汇款或汇票、现金)向卖方支付(□定金/□预付款)元,剩余价款应在年月日前付清。

七、 验收:买方应在卖方交货后 日内进行验收。产品包装和标签内容应符合产品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

八、违约责任:

1、化肥(农药)经验收不符合第一条或第七条要求的,买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

2、化肥(农药)不符合第二条质量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退货,并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3、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按下列第 条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份,送 备案。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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