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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制作“月子餐”,月子中心被罚7万

发布日期: 2019-11-21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信息时报讯 (记者 成小珍 通讯员 穗市监) 昨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5起食品违法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包括月子中心无证敬业食品案、番禺区果留香经营未按规定检疫肉类案等。
  据了解,自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以来,广州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围绕食品制假售假、非法添加等风险集中突出的重点区域,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严打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018宗,罚没金额429.6万元,责令停产停业5户次,取缔无证企业21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6宗。
  部分典型案例
  案例 1: 月子会所无证制作“月子餐”
  7月30日,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管局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广州市悦莱月子会所有限公司厨房设有洗菜池、消毒柜、冰柜等,现场有工作人员正在加工食品。经查明,当事人于2019年5月12日至7月30日期间,无证从事餐饮服务,为会所客人制作并提供“月子餐”,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处理结果:广州市悦莱月子会所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70000元。
  案例 2: 无食品经营许可证 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7月22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广州不品凡贸易有限公司经营红酒销售业务。经查,该公司尚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处理结果:广州不品凡贸易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以及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罚款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698元。
  案例 3: 便利店经营 无中文标签进口食品
  9月4日,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管局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海珠区惠佳优选便利店销售一批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装食品。执法人员立即对当事人立案调查,同时依法扣押该批食品。经查,当事人购进该批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时,没有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
  处理结果:广州市海珠区惠佳优选便利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九十七条规定,没收该批无中文标签食品,并对当事人处以警告和罚款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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