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热点回应

共同战“疫”︱借疫情销售侵权产品?牢狱“伺候”

发布日期: 2020-02-24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日前,荔湾区市场监管局移送司法部门处理的一宗销售侵权假冒口罩案件,经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白某某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缴获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1月29日上午,荔湾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线索,投诉人反映从荔湾区某医疗器械城内一档口购买价值23万元的口罩怀疑为侵权假冒产品。该局迅速出击,组织执法人员赶到涉案档口进行现场检查,联系该医疗器械城市场开办方,立即通知涉案档口负责人携带相关资质证明及进出货单据等材料接受执法人员询问调查。经调查,荔湾区市场监管局初步研判该案为假冒注册商标案件,且涉案金额较大,已涉嫌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行为。据此,该局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部门,并迅速联系“3M”商标权利人中国总部公司和广州分公司,及时将“3M”商标权利状态和权利人有关注册资料等详细信息提供给公安部门,主动配合开展侦查工作。此案依法从快从重侦破及判处,极大地震慑了商标侵权违法行为。


标签:
浏览次数: -
分享
扫码浏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