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午,在广州市第42场疫情防控新闻通气会上,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丁力介绍了疫情期间该局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及疫情期间依法处理消费领域行政投诉举报的有关情况。
严守消费安全底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深入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全市99%的食品生产企业纳入食品生产全过程动态监管平台,全系统深入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018宗,罚没金额429.6万元,责令停产停业5户次,取缔无证企业21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6宗。
有效防范药械安全风险,开展药品质量体系核查,检查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26640家次,责令整改企业1263家。开展疫苗、中药材专业市场及中药饮片、含可待因口服溶液、医疗器械“清网”、执业药师“挂证”等专项整治,撤销药品零售GSP证书44家,查处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案件369宗,罚没金额1.05亿元。
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强化消费领域执法
突出重点领域整治。其中开展危险化学品、电动自行车、儿童和学生用品等产品专项整治,检查生产销售企业11701家次,下架商品10615件,抽检各类日常消费品2131批次。查办督办消费侵权案件。2019年,共查处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885宗,罚没1832.8万元。
完善消费纠纷化解机制,改善群众维权体验
开展消费维权专项整治。2019年以来,针对消费者反映集中、媒体关注的不良商家“5G推广”为噱头设消费骗局、利用“霸王合同”高价销售手机、影院不免费提供3D眼镜、热门商圈存消费乱象等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569次,行政约谈930次,检查市场经营主体14614家,核查处理违法线索337条。
高效处置消费投诉举报。2019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处理消费者投诉26.54万宗、举报8.97万宗、咨询7.94万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6亿元。
抓好放心消费创建,推进消费环境建设
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机制。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850家,开通ODR(在线纠纷解决)企业40家,发动全市2883家企业、14家行业协会参与放心消费共建活动。
强化文明诚信体系建设。截至2019年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涉企信息505万条,2万多户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8.9万户企业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全面加强消费宣传。全年举办消费维权现场咨询活动186次,举办专题讲座63场,举办专题宣传活动99场,张贴海报10999份,户外播放放心消费宣传短片24万余次。
突出疫情期间市场监管,切实维护消费安全
严查涉“疫”商品违法行为和价格监管,并畅通涉“疫”消费维权渠道。其中,在严格涉“疫”商品价格监管上,截至3月11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涉疫价格违法案件274宗,曝光两批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违法典型案件,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责任4宗,办结案件70宗(哄抬价格案28宗),罚没金额约71.74万元,罚没金额超过10万元的有2宗,查办案件数量在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中位居第一。
丁力表示,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局将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加大消费法治宣传力度,加强消费法治环境建设,构建消费法治环境共治格局,全力营造全市放心消费环境建设良好氛围,推动释放被抑制、被冻结的消费,不断增强消费者的获得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