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媒体报道事项
2月17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5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通告(2022年第11号)(以下简称:《通告》),标示我市31家企业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菌落总数等项目抽检不合格。国家药监局要求相关地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涉嫌企业依法立案调查。
二、调查与处理情况
我局于2021年11月前后陆续收到本次《通告》涉及我市不合格产品情况,已组织有关区市场监管局对相关生产经营企业核查处置。31家被通告企业中,其中4家企业已完成行政处罚,10家企业已立案调查,16家已作相应处置。
三、我局加强化妆品监管的情况
(一)加大稽查执法力度。我局加强对非法添加、不按注册备案配方生产化妆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近年来,全市共立案查处化妆品案件约1300宗,向公安部门移送化妆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一批。
(二)加大监督抽检力度。2021年以来,我局完成省、市抽检化妆品检验约3400 批,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化妆品依法查处。同时,加强对否认生产不合格化妆品企业的监管力度,我局组织对企业开展二次核查抽检。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2021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对化妆品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开展飞行检查近150家次,责令企业停业整改约40家次,同时组织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等专项整治行动。
(四)明确不合格化妆品核查处置要求。我局进一步明确不合格化妆品核查处置要求及调查重点,对否认抽检不合格产品是其生产经营的企业,除加强检查各项生产经营记录外,还扩大检查产品范围和对不合格产品的其它批次或者同类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五)加强与其他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我局指导区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联合镇街、公安、环保、安监、城管等多部门力量开展联合清查整治,全方位压缩不良企业的生存空间。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