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祈祥大药房等3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
序号 | 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 | 企业名称 | 违法事实 | 撤销日期 | 信用评定等级(自撤证之日起生效) |
1 | 许可证号:粤DB02010468 证书编号:C-GD-16-GZ-3383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南路永安西街18号 企业负责人:王伟 质量负责人:李博 | 广州市越秀区祈祥大药房 | 2018年7月10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跟踪检查中发现: 1:企业不具有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经营条件; 2. 企业各岗位人员未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及药品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 3. 药品陈列区域存放与经营活动无关的物品及私人用品; 4. 个别药品未按储存要求分类陈列; 5. 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未及时撤柜,未停止销售; 6. 经营非药品未与药品陈列区域明显隔离; 7. 监测温度设备不够; 8. 验收合格药品未及时上架; 9.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未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 10. 处方审核岗位的职责不得由其他岗位人员代为履行。 | 2018年8月28日 | 严重失信 |
2 | 许可证号:粤DB0208254 证书编号:C-GD-14-GZ-1173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矿泉站西路机务段大街17号 企业负责人:蔡涌滔 质量负责人:蔡涌滔 | 广州市越秀区景乐药店 | 2018年7月18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跟踪检查中发现: 1. 药品经营企业未依法经营; 2. 企业负责人未能有效履行职责,未能确保企业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经营药品; 3. 质量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管理人员未负责药品验收,未指导相关质量管理工作; 4. 企业各岗位人员未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及药品专业知识与技能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 5. 企业相关记录不完整、不可追溯; 6. 个别药品未按储存要求分类陈列; 7.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未分区存放; 8. 企业未制定2018年度培训计划; 9. 企业对直接接触药品岗位人员只进行健康检查,未建立健康档案; 10. 在营业场所内,企业工作人员未穿工作服; 11. 个别发票未按有关规定保存; 12. 企业未做好销售记录。 | 2018年8月28日 | 严重失信 |
3 | 许可证号:粤CB0204616 证书编号:C-GD-15-GZ-2109 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东华安置区集英街173、175号 企业负责人:黄良城 质量负责人:胡命展 | 广东济和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人和分店 | 2018年6月15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跟踪检查中发现: 1. 少数药品未按规定温度存放; 2. 部分处方药销售没有按规定保存处方; 3. 药品与非药品未隔离陈列; 4. 对营业场所温度监测的个别温度计已损坏; 5. 未按国家有关规定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 6. 现场无法提供健康档案; 7. 未开展岗位人员相关培训; 8. 对销售数量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计算机系统未设置相应限制; 9. 企业未按照国家规定,对计量器具定期校准; 10. 在药品储存、陈列等区域存放与经营活动无关的物品。
| 2018年8月28日 | 严重失信 |
特此通告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