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市内生产经营的7大类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糕点,餐饮食品,肉制品,乳制品,调味品)进行监督抽检,共887批次。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871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样品16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16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328批次,不合格12批次;糕点40批次,不合格2批次;餐饮食品108批次,不合格1批次;肉制品97批次,乳制品31批次,调味品67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广州市花都区康源食品厂2018年4月4日生产,规格为809mL/瓶的食用调和油,过氧化值检出值为17 meq/kg,超过标准规定(≤12 meq/kg);检验机构为广州市食品检验所。
(二)食用农产品不合格12批次:1.广州市白云区太和田江喜海鲜档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花螺,呋喃西林代谢物检出值为2.0μ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2.广州市白云区太和戴海海鲜档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带子,镉(以Cd计)检出值为6.1mg/kg,超过标准规定(≤2.0mg/kg);检验机构为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3.广州市荔湾区能记水产品档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珍珠立鱼,呋喃唑酮代谢物检出值为3.4μ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4.广州市荔湾区甘雪冰食品档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珍珠立鱼,呋喃唑酮代谢物检出值为4.4μ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5.广州市花都区秀全宝记海鲜档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沙甲,氯霉素检出值为8.68μ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6.广州市花都区秀全宝记海鲜档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罗氏虾,呋喃西林代谢物检出值为3.08μ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7.广州市花都区陈福财食品档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冬蟹,镉(以Cd计)检出值为1.2 mg/kg,超过标准规定(≤0.5mg/kg);检验机构为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8.广州市海珠区杨碧生食品档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草鱼,孔雀石绿检出值为3.88μ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9.广州市番禺区石楼杨艳蔬菜档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检出值为0.11m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10.广州市番禺区石楼杨艳蔬菜档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绿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检出值为0.12m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11.广州市南沙区单艳单蔬菜档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菜心,氟虫腈检出值为0.53mg/kg,超过标准规定(≤0.02mg/kg);检验机构为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12.广州市白云区江高海清蔬菜批发档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红辣椒,氧乐果检出值为0.522mg/kg,超过标准规定(≤0.02mg/kg);检验机构为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糕点不合格2批次:1.广州市天河区石牌家忆购百货店销售,标示为珠海市嘉记园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月18日生产,规格为360g/盒的芝麻杏仁饼,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0429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2.广东胜佳超市有限公司西华二分店销售,标示为佛山市南海区谷润轩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2月5日生产,规格为280克/盒的鸡仔饼,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分别为5.9 mg/g,超过标准规定(≤5mg/g);检验机构为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四)餐饮食品不合格1批次: 广州又一间饮食有限公司经营的港式靓油条,铝的残留量检出值为265mg/kg,超过标准规定(≤100mg/kg);检验机构为广州市食品检验所。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并保存凭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标识内容是否齐全等等。
(二)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12345或者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