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年 1月 8 日
序号 | 违法违规 企业名称 或行为人 姓名 | 企业地址或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地 | 法人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或行为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处罚 依据 | 处罚 情况 | 公布 期限 | 涉案产品信息 | 发布单位 | 备注 | ||
产品名称 | 商品名 | 批准文号 | ||||||||||
1 | 广东悦肌化妆品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为广州市黄埔区广新路680号“黄埔贸易广场”自编102房之一;实际地址为广州市白云区黄边南路47号永力商贸楼A楼A区4楼 | 法定代表人:黄晓东,公民身份号码:610403******05321X | 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七条 | 1、没收违法所得; 2、罚款。 | 2019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7日 | “膜法世家·绿豆泥浆面膜。 | / | / |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当事人在案件查办过程中伪造证据资料 |
2 | 刘用颜(广州市越秀区康明眼镜店) | 广州市人民中路266号地下 | 经营者:刘用颜,公民身份号码:352224******150511 | 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 1、没收违法所得; 2、没收违法经营物品; 3、罚款。 | 2019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7日 | 隐形眼镜护理液、软性亲水接触镜。 | / | / |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许可届满后未依法办理延续,从事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 |
3 | 广州市珀艺化妆品有限公司 |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夏茅三博坑九社工业区03栋 | 法定代表人:彭利,公民身份号码:360313******283566 | 超出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范围生产化妆品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四条 | 没收违法产品。 | 2019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7日 | 嬉嫒®凝润美肌无暇BB霜。 | / | / |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超出生产许可范围生产,属无证生产 |
4 | 广州代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市白云区京溪中路28号7013房 | 法定代表人:吴海婷,公民身份号码:452424******151121 | 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化妆品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四条 | 1、没收违法所得; 2、罚款。 | 2019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7日 | 生物微晶套。 | / | / |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未依法取得许可 |
5 | 广州市健栢化妆品有限公司 | 广州市白云区龙归龙河横路1号 | 法定代表人:冯绮明,公民身份号码:440103******300929 | 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生产化妆品;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五条、《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二款 | 1、没收违法所得;2、 没收违法产品; 3、罚款。 | 2019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7日 | 百年吴越祛痘霜。 | / | / |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在案件查办过程中销毁、隐匿证据,不如实提供与被检查事项有关的资料和提供虚假信息 |
6 | 广州回归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白沙村南大街1号317室 | 法定代表人:侯涛,公民身份号码:411221******286510 | 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化妆品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四条 | 1、停止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化妆品的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 3、罚款。 | 2019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7日 | 水感美颜防护乳 | / | / |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未依法取得许可 |
7 | 广东先强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市从化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6号 | 法定代表人:张俊,公民身份号码:430437******072023 | 生产劣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 1、没收违法产品;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 2019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7日 | 盐酸甲氯芬酯胶囊 | / | 国药准字H44023391 |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在案件查办过程中伪造证据资料 |
8 | 广州南北行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广州市荔湾区东海北路188号B座 | 法定代表人:林念强,公民身份号码:440105******022131 | 生产假药、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八条 | 1、警告;2、没收违法产品;3、没收违法所得;4、罚款。
| 2019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7日 | 紫花前胡 | / | / |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在案件查办过程中伪造证据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