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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GSP认证证书公告(2018年第11号)

发布日期: 2018-12-04 来源: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广州市荔湾区永时健大药房等3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

序号

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

企业名称

违法事实

撤销日期

信用评定等级(自撤证之日起生效)

1

许可证号:粤DB0207359

证书编号:C-GD-16-GZ-3266

注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和中环街2-10号首层自编B5号铺

企业负责人:黄巧珠

质量负责人:黄巧珠

广州市荔湾区永时健大药房

20181019,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跟踪检查中发现:

1:企业在部分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未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部分中药饮片无法实现可追溯;

2.      质量管理人员未认真对供应单位及销售人员资格证明进行核实;

3.      企业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阮某执业药师注册证过期);

4.      企业药学人员未接受继续培训;

5.      企业存在有直接接触药品人员未接受健康检查;

6.      质量管理文件未定期审核修订;

7.      企业销售处方药未审核处方;

8.      电子记录数据未定期备份;

9.      企业计算机系统不能满足药品追溯要求;

10.经营特殊管理的药品不符合有关规定;

11.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20181129

严重失信

2

许可证号:粤CB02010023

证书编号:C-GD-15-GZ-3236

注册地址:广州市萝岗区东区荷村路8101

企业负责人:林淑真

质量负责人:江兰芳

广东柏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宏嘉分店

20181026,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跟踪检查中发现:

1.      企业采购部分药品未索取发票;

2.      企业未做好拆零销售记录,包括拆零起始日期;

3.      质量管理岗位、处方审核岗位的职责存在由其他岗位人员代为执行;

4.      药品陈列区域存放与经营活动无关的物品及私人用品。

20181129

严重失信

3

许可证号:粤CB0209201

证书编号:C-GD-15-GZ-3300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石化路141号之一101

企业负责人:王纯

质量负责人:张小梅

广东东方红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石化分店

2018921,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跟踪检查中发现:

1.      企业未建立符合药品经营需要的追溯系统,如企业销售药品、计算机系统不能查询到药品的销售存货情况;

2.      企业配备了金博药品购销存管理系统,但没有进行设置,系统内没有企业经营药品的信息,企业也没有上传相关信息;

3.      在药品陈列区域存放与经营活动无关的物品及私人用品;

4.      企业未按储存要求分类陈列药品;

5.      企业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处方药;

6.      企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温度监测设备等定期进行校准或检定。

20181129

严重失信


特此通告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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