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部分经营者公开或变相冒用军队名义,生产销售“军中茅台”、“军队特供”等假冒伪劣商品,严重损害军队形象,又影响国家经济环境治理。为了维护军队良好形象,推动“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的禁售问题标本兼治,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上级要求,扎实开展禁止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良好成效。截至11月28日,累计监测网络经营主体114288家/次,针对超市、便利店、烟酒类专营店、餐饮店等烟酒销售场所共出动254人/次,开展核查2447余家/次,发现并核查处置涉嫌借助“军队”名义进行营销活动违法信息线索21条,立案1宗。
一、强化协同,形成合力。结合我局组织开展2022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契机,将涉“军”字号商品作为严禁网售禁限售商品列入专项行动内容,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广州市网络市场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作用,强化协同,形成合力,加强监测监管及执法衔接。
二、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一是延续2021年以来对网络销售“特供、专供、军需、军服”等的监测监管工作,严格落实文件关于“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名义,以任何形式进行商业宣传;严禁线上线下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严禁军队单位订购“军”字号烟酒;加强对违规生产、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和涉军注册商标监管”的要求,持续开展涉“军”字号网络交易商品的监测,对天猫、淘宝、1688、苏宁易购、京东等各大平台上的我市入网经营者及辖区电商平台、自建网站、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开展监测,严厉打击违规交易的行为。二是全面禁止线下商户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加强对超市、便利店、烟酒类专营店、餐饮店等烟酒销售场所的核查,要求商户对照检查,发现有相关商品,及时下架。
三、加强普法宣传,督促网络经营主体落实责任。结合日常工作,通过约谈、座谈、线上沟通等方式常态化向辖区内重点电商企业作普法宣传,指导辖区内经营食品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法履行《电子商务法》规定的法定义务,开展自查自纠,杜绝违规交易“军”字号烟酒等商品。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依职能加强对违规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监管,维护人民军队良好形象、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