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利各位职称申报人“一站式”查询职称申报相关要求,我局将所负责的广州市医药行业药学、中药学、制药、医疗器械专业,以及工程系列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专业职称申报文件和材料要求,进行了分类梳理汇总,与相关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一并予以通告,供查阅。
一、职称申报受理时间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职称申报受理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下半年,具体时间以相关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当年发布的职称评审工作通知为准。
二、职称申报方式
根据我市有关要求,申报人须登录广州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业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链接https://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ZJ2.aspx),在系统上填报和上传全套申报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该系统具有材料申报、材料审核、评委会评审及资格核准等功能。
三、我局职称评委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晓薇、孙琴,联系电话:87598219。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3楼1304房。
相关要求如有变化,另行公布。
附件:1.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pdf
2.广东省标准化计量质量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pdf
3.广州市医药行业专业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专业范围及资格名称指引.docx
4.广州市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专业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专业范围及资格名称指引.doc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