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抽样检验结果及有关数据不得用作商业用途)
广州市工商局
一、抽查概况
2015年,我局委托广东华标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对在广州市流通领域销售的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进行了质量抽查检验,共抽取了25家生产企业生产的41款样品。经检验有8款商品被判定为监督总体不合格,实物质量不合格率为19.51%。我局已对不合格商品的销售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督促全市销售者做好相同生产者相同规格(款)不合格商品的下架退市工作,对于拒不履行退市的销售者我局将依法予以查处。
二、抽检标准及检测项目
本次抽检采用《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程序 具有先验质量信息的情形》(GB/T 28863-2012)标准进行抽样,监督总体为广州市流通领域销售的标称相同生产者生产的同规格型号商品的集合。依据建筑材料防火性能的国家标准以及商品包装明示采用的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或者企业做出的质量承诺,针对当前公众关心的安全指标及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对可燃性、氧指数、垂直燃烧性能、烟密度、不燃性、热值、单体燃烧速率、难燃性、产烟量、产烟毒性及材料的燃烧性能等多个项目进行了检测。
三、不合格项目及分析
本次抽检发现较重要安全项目燃烧性能存在不合格的情况。建筑材料是建筑内部装修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建筑装修材料大部分都是对火较为敏感的普通材料,如木材、织物、塑料制品等,这些材料虽然给环境创造了良好的视角空间,但同时带来了安全隐患,因此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在火灾的发生过程中它不仅提供了大量的火灾荷载,增加了有毒烟气的释放,而且会导致房间之间火焰的传播,增加火灾的危险性。为了保障建筑内部装修的消防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和减少建筑物火灾的危害,我国已制定了强制性标准GB 50222—95(2001版),规定建筑内部装修应积极采用不燃性材料和难燃性材料,尽量避免采用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
四、消费提示
消费者购买建筑材料时可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尽量在正规的商场或专卖店中购买有较好信誉的品牌。
二是选购时看产品及其包装上是否有使用说明(即产品标识),说明书及标识应清晰标明了产品的各种性能指标,尽量不要选购无使用说明的建筑材料。
三是打开包装检查产品是否有影响外观的表面疵点等。
四是优先选择购买能够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的生产企业的产品。对商品质量有疑问的可及时咨询相关的技术机构。
另外,请留意权威部门发布的商品质量抽检信息,不要购买抽检不合格商品。选购到不合格商品时,可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