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抽样检验结果及有关数据不得用作商业用途)
广州市工商局
一、抽检概况
近期,广州市工商局委托法定检验机构对全市批发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流通环节销售的水产制品进行了抽样检验,样品涉及市面上同类产品的主要品牌,检验项目包括标签、酸价、过氧化值、二氧化硫残留量、甜蜜素、山梨酸、苯甲酸、糖精钠、安赛蜜、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脱氢乙酸、抗氧化剂(BHA、BHT、TBHQ)、无机砷(贝类及虾蟹类)、铅(鱼类)、甲基汞、铬、镉、苯并(α)芘(熏、烤水产品)、多氯联苯等。共计抽取样品10批次,经检验,实物质量合格10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为100%。
食品类别 | 抽取样品 批次 | 实物质量 合格批次 | 实物质量 合格率 |
水产制品 | 10 | 10 | 100% |
二、消费提示
广州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购买时注意:
一是到正规的渠道购买。尽量到一些信誉较好的卖场购买,大商场、超市经销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有保证,不要购买无中文标签或无合法来源的“进口”食品。
二是选购时应注意单个包装要密封完好无破损;看产品标签是否标示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内容;尽可能选购近期生产的产品。
三是购买的产品注意要按标签提示的贮存条件存放,开封后应尽快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