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抽样检验结果及有关数据不得用作商业用途)
广州市工商局
一、抽检概况
近期,广州市工商局委托法定检验机构对全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主体销售的肉制品进行了抽样检验,样品涉及市面上同类产品的主要品牌,检验项目包括标签、铅、无机砷、镉、总汞、亚硝酸盐、胭脂红、苋菜红、柠檬黄、日落黄、山梨酸、苯甲酸、糖精钠、安赛蜜、甜蜜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氯霉素、β-受体激动剂(克伦特罗、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莱克多巴胺)、硼砂(硼酸)、碱性橙Ⅱ、水分、苯并(α)芘(烧烤和烟熏类)、铬、诱惑红、栀子黄、脱氢乙酸、罗丹明B、硝基呋喃类药物代谢物(3-氨基-2恶唑酮、5-吗啉甲基-3-氨基-2-氨基-2-恶唑烷基酮、1-氨基-乙内酰脲、氨基脲)、强力霉素、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等。共计抽取样品16批次,经检验,实物质量合格16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为100%。
食品类别 | 抽取样品 批次 | 实物质量 合格批次 | 实物质量 合格率 |
肉制品 | 16 | 16 | 100% |
二、消费提示
广州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购买时注意:
一是选购食品尽量选择包装完整、食品标签标注齐全的产品,标签应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配料表、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
二是肉制品油脂含量较高,如果保存不当,受高温和高湿度的影响,易造成产品变质、有哈喇味。所以在购买时应特别注意产品的生产日期,选择保质期内的产品,最好是近期生产的食品。同时,检查包装是否有破裂,最好是真空包装或者在包装中有脱氧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