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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流通领域灯具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 2018-07-24 来源: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字体大小:

(本抽样检验结果及有关数据不得用作商业用途)

  2017年度,经广东省工商局核准同意,广州市工商局组织开展了广州市流通领域灯具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承担本次抽检任务的检验机构是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本次抽查检验适用GB/T 28863-2012进行抽样及判定,抽检的监督(核查)总体确定为:广州市流通领域经营者及广东省内该商品供货商经营的与所检样品相同商标(未标注商标的,同一标称生产者视为同一商标)相同型号的商品集合。

  本次抽检判定27款灯具商品实物质量不合格。涉及的主要问题为: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耐热、耐火和耐起痕、防触电保护、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结构、接地规定、谐波电流、骚扰电压、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标记等项目不合格。现将各项目不合格情况及不合格商品名单通报如下:

  1.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本次抽检判定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不合格的灯具商品共16款。主要表现为灯具使用电线截面积不够。灯具的生产企业在设计生产时只是简单地考虑灯具正常工作时电流,并没有考虑灯具可能出现异常情况时的故障电流。当灯具出现内部故障情况,灯具并没有提供足够保护时,灯具会出现较大故障电流,如果灯具电线的载流能力不够,就会造成电线的绝缘层烧毁并造成短路,从而引发火灾危险。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对标准关于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规定不理解和偷工减料。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项目不合格商品名单如下:

表1 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项目不合格商品名单

序号

检验报告编号

商品标示信息

备注

商品名称

标称生产单位

标称商标

规格型号

1

(2017)GZGS22-001

嵌入式灯具-LED天花灯

上海企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KEEY

QYS1-TH0403W 

2

(2017)GZGS22-011

LED固定式灯具

厦门视贝科技有限公司

/

PM-14(明素)

3

(2017)GZGS22-029

COB导轨灯

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宏城致亮五金照明制品厂

亮光彩

DG 15W B 

4

(2017)GZGS22-033

LED天花灯

厦门莱亚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LiYas

LYS-THDX2*03 

5

(2017)GZGS22-034

LED天花灯

广州市科朗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商道

TH-501A-43 

6

(2017)GZGS22-036

LED平板吸顶灯具

佛山市佛普照明有限公司

/

FP-390 

7

(2017)GZGS22-049

嵌入式LED灯具

广东朗能电器有限公司

LONON

LN-CJ16 

8

(2017)GZGS22-053

嵌入式灯具(LED)

中山市欧特朗电器照明有限公司

OTL

OTL-MF-20 

9

(2017)GZGS22-056

嵌入式LED灯具

佛山市帅起卡尔科技照明有限公司

/

KA-801-16LED 

10

(2017)GZGS22-057

LED灯

佛山市广兴洲照明有限公司

KINXZO

TD-308B

11

(2017)GZGS22-059

LED厨卫灯

佛山市帅起卡尔科技照明有限公司

KAER

KA2020-MF 8W

12

(2017)GZGS22-061

固定式灯具

佛山市倍尔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倍尔特

BET-LKS 18W

13

(2017)GZGS22-066

嵌入式LED灯具

佛山市南海联浦照明有限公司

联浦

LP-A0501 

14

(2017)GZGS22-067

嵌入式LED灯具

佛山市新辉帅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辉帅

HS-L301-3 

15

(2017)GZGS22-068

LED艺术筒灯

江门市靓度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TO85-5 

16

(2017)GZGS22-069

嵌入式LED灯具

中山市极美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极美

JM-TD5 

 

  2.耐热、耐火和耐起痕:本次抽检判定耐热、耐火和耐起痕不合格的灯具商品共5款。主要表现为灯具使用的材料不耐热和不防火。例如有的产品上使用的连接器在做完成球压试验后,整个测试样品都已经变形,已经远远超出标准所要求的压痕深度不能大于2.0mm的要求;有的产品连接器在进行针焰试验时不阻燃,整个测试样品都烧熔并有滴落物引燃试验纸。该项目不合格易引发火灾危险。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灯具使用的材料不耐热、不防火。耐热、耐火和耐起痕项目不合格商品名单如下:

表2 耐热、耐火和耐起痕项目不合格商品名单

序号

检验报告编号

商品标示信息

备注

商品名称

标称生产单位

标称商标

规格型号

1

(2017)GZGS22-041

嵌入式灯具

欧普照明电器(中山)有限公司

OPPLE

MQ95-D0.2×18 3.5W (18×0.2W/LED 模块)

该商品生产单位已自行整改,并更改了新上市商品的外观标识。

2

(2017)GZGS22-056

嵌入式LED灯具

佛山市帅起卡尔科技照明有限公司

/

KA-801-16LED 

3

(2017)GZGS22-057

LED灯

佛山市广兴洲照明有限公司

KINXZO

TD-308B

4

(2017)GZGS22-066

嵌入式LED灯具

佛山市南海联浦照明有限公司

联浦

LP-A0501 

5

(2017)GZGS22-067

嵌入式LED灯具

佛山市新辉帅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辉帅

HS-L301-3 

 

  3.防触电保护:本次抽检判定防触电保护不合格的灯具商品共9款。生产企业对标准的防触电保护规定不够重视,有的灯具产品错误利用器具插座作为与环路安装连接输出时使用,其器具插座上的带电部件进行防触电试验时指能触及;也有的灯具产品进行防触电试验时指能触及灯座处的接线端子(带电部件),这些都容易引起触电的危险。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过多地考虑产品的使用功能,而不重视的产品安全性。防触电保护项目不合格商品名单如下:

表3 防触电保护项目不合格商品名单

序号

检验报告编号

商品标示信息

备注

商品名称

标称生产单位

标称商标

规格型号

1

(2017)GZGS22-010

吸顶式荧光灯具

中山市普尔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百利通

MX450-LED-Y36 

2

(2017)GZGS22-011

LED固定式灯具

厦门视贝科技有限公司

/

PM-14(明素)

3

(2017)GZGS22-029

COB导轨灯

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宏城致亮五金照明制品厂

亮光彩

DG 15W B 

4

(2017)GZGS22-034

LED天花灯

广州市科朗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商道

TH-501A-43 

5

(2017)GZGS22-036

LED平板吸顶灯具

佛山市佛普照明有限公司

/

FP-390 

6

(2017)GZGS22-052

固定式灯具(LED)

中山市欧特朗电器照明有限公司

OTL

OTL-12/LED

7

(2017)GZGS22-053

嵌入式灯具(LED)

中山市欧特朗电器照明有限公司

OTL

OTL-MF-20 

8

(2017)GZGS22-066

嵌入式LED灯具

佛山市南海联浦照明有限公司

联浦

LP-A0501 

9

(2017)GZGS22-069

嵌入式LED灯具

中山市极美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极美

JM-TD5 

  4.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本次抽检判定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不合格的灯具商品共9款。标准要求带电部件与灯具金属外壳之间施加规定的试验电压时,不应出现击穿或闪络。但不合格产品的带电部件与灯具金属外壳之间施加电气强度试验时,出现击穿现象。该项目不合格易引发触电事故。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对标准不了解或生产中为节省成本偷工减料。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不合格商品名单如下:

表4 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不合格商品名单

序号

检验报告编号

商品标示信息

备注

商品名称

标称生产单位

标称商标

规格型号

1

(2017)GZGS22-010

吸顶式荧光灯具

中山市普尔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百利通

MX450-LED-Y36 

2

(2017)GZGS22-033

LED天花灯

厦门莱亚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LiYas

LYS-THDX2*03 

3

(2017)GZGS22-036

LED平板吸顶灯具

佛山市佛普照明有限公司

/

FP-390 

4

(2017)GZGS22-052

固定式灯具(LED)

中山市欧特朗电器照明有限公司

OTL

OTL-12/LED

5

(2017)GZGS22-056

嵌入式LED灯具

佛山市帅起卡尔科技照明有限公司

/

KA-801-16LED 

6

(2017)GZGS22-060

LED嵌入式灯具

佛山市进势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GOPO

A6-3.5-7 

7

(2017)GZGS22-066

嵌入式LED灯具

佛山市南海联浦照明有限公司

联浦

LP-A0501 

8

(2017)GZGS22-067

嵌入式LED灯具

佛山市新辉帅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辉帅

HS-L301-3 

9

(2017)GZGS22-068

LED艺术筒灯

江门市靓度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TO85-5 

  5.结构:本次抽检判定结构不合格的灯具商品共6款。主要表现为II类灯具使用的基本绝缘电线与灯具金属外壳没有有效隔离,从而存在触电危险。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对标准的理解不准确,仅注意对直接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忽视了标准对仅具有基本绝缘防护的部件与灯具金属外壳有效隔离要求。结构项目不合格商品名单如下:

表5 结构项目不合格商品名单

序号

检验报告编号

商品标示信息

备注

商品名称

标称生产单位

标称商标

规格型号

1

(2017)GZGS22-011

LED固定式灯具

厦门视贝科技有限公司

/

PM-14(明素)

2

(2017)GZGS22-029

COB导轨灯

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宏城致亮五金照明制品厂

亮光彩

DG 15W B 

3

(2017)GZGS22-034

LED天花灯

广州市科朗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商道

TH-501A-43 

4

(2017)GZGS22-053

嵌入式灯具(LED)

中山市欧特朗电器照明有限公司

OTL

OTL-MF-20 

5

(2017)GZGS22-066

嵌入式LED灯具

佛山市南海联浦照明有限公司

联浦

LP-A0501 

6

(2017)GZGS22-069

嵌入式LED灯具

中山市极美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极美

JM-TD5 

  6.接地规定:本次抽检判定接地规定不合格的灯具商品共2款。主要表现为有的灯具产品电源黄绿接地线进入灯具内被剪断,与灯具无任何连接。这样的灯具接地是悬空的(假接地),并没有起到接地保护功能;还有的灯具产品在接地电阻试验过程中,接地线绝缘层烧毁。该项目不合格易引发触电危险。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对标准的接地规定不理解或存在偷工减料的情况。接地规定项目不合格商品名单如下:

表6 接地规定项目不合格商品名单

序号

检验报告编号

商品标示信息

备注

商品名称

标称生产单位

标称商标

规格型号

1

(2017)GZGS22-035

LED厨卫灯

佛山市雷昇照明有限公司

/

300×300

2

(2017)GZGS22-070

固定式LED灯具

中山市极美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极美

JM-X15

 

  7.谐波电流:本次抽检判定谐波电流不合格的灯具商品共2款。主要是由于偶次谐波是非“镜对称”形,它所造成的后果是使供电回路的正负半周不对称,尤其是含量较大的2次谐波的影响更加明显,由于这种正负半周电流不对称现象存在,将使电力变压器铁心产生局部磁化,电力变压器运行自身损耗将明显增加,严重时危及电网的安全运行。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灯具生产企业偷工减料,没有按相关标准要求生产。谐波电流项目不合格商品名单如下:

表7 谐波电流项目不合格商品名单

序号

检验报告编号

商品标示信息

备注

商品名称

标称生产单位

标称商标

规格型号

1

(2017)GZGS22-010

吸顶式荧光灯具

中山市普尔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百利通

MX450-LED-Y36 

2

(2017)GZGS22-036

LED平板吸顶灯具

佛山市佛普照明有限公司

/

FP-390 

  8.骚扰电压:本次抽检判定骚扰电压不合格的灯具商品共23款。灯具产品使用时产生的高频信号通过电源端子经电网传播,将给环境带来电磁污染,可能会影响其他共用电网供电的设备正常工作,并有可能对家庭其他设备的使用产生影响,严重时可能会造成供电电网的电源质量下降,甚至导致附近用电设备异常动作或工作失效。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不重视产品电磁兼容问题,在产品设计和来料检测上存在缺陷;还有的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偷工减料,没有加干扰抑制器件。骚扰电压项目不合格商品名单如下:

表8 骚扰电压项目不合格商品名单

序号

检验报告编号

商品标示信息

备注

商品名称

标称生产单位

标称商标

规格型号

1

(2017)GZGS22-010

吸顶式荧光灯具

中山市普尔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百利通

MX450-LED-Y36 

2

(2017)GZGS22-011

LED固定式灯具

厦门视贝科技有限公司

/

PM-14(明素)

3

(2017)GZGS22-027

LED吸顶灯

中山市顶上明珠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顶上明珠

全白 

4

(2017)GZGS22-029

COB导轨灯

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宏城致亮五金照明制品厂

亮光彩

DG 15W B 

5

(2017)GZGS22-031

LED吸顶灯

中山市松伟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松伟

SW-281 

6

(2017)GZGS22-032

LED面板灯

中山市松伟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松伟

SW-283 

7

(2017)GZGS22-033

LED天花灯

厦门莱亚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LiYas

LYS-THDX2*03 

8

(2017)GZGS22-034

LED天花灯

广州市科朗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商道

TH-501A-43 

9

(2017)GZGS22-035

LED厨卫灯

佛山市雷昇照明有限公司

/

300×300

10

(2017)GZGS22-036

LED平板吸顶灯具

佛山市佛普照明有限公司

/

FP-390 

11

(2017)GZGS22-049

嵌入式LED灯具

广东朗能电器有限公司

LONON

LN-CJ16 

12

(2017)GZGS22-052

固定式灯具(LED)

中山市欧特朗电器照明有限公司

OTL

OTL-12/LED

13

(2017)GZGS22-053

嵌入式灯具(LED)

中山市欧特朗电器照明有限公司

OTL

OTL-MF-20 

14

(2017)GZGS22-056

嵌入式LED灯具

佛山市帅起卡尔科技照明有限公司

/

KA-801-16LED 

15

(2017)GZGS22-057

LED灯

佛山市广兴洲照明有限公司

KINXZO

TD-308B

16

(2017)GZGS22-058

LED厨卫灯

佛山市柯迅照明电气有限公司

柯迅照明

KSDP131310W 

17

(2017)GZGS22-059

LED厨卫灯

佛山市帅起卡尔科技照明有限公司

KAER

KA2020-MF 8W

18

(2017)GZGS22-061

固定式灯具

佛山市倍尔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倍尔特

BET-LKS 18W

19

(2017)GZGS22-066

嵌入式LED灯具

佛山市南海联浦照明有限公司

联浦

LP-A0501 

20

(2017)GZGS22-067

嵌入式LED灯具

佛山市新辉帅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辉帅

HS-L301-3 

21

(2017)GZGS22-068

LED艺术筒灯

江门市靓度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TO85-5 

22

(2017)GZGS22-069

嵌入式LED灯具

中山市极美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极美

JM-TD5 

23

(2017)GZGS22-070

固定式LED灯具

中山市极美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极美

JM-X15

  9.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本次抽检判定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不合格的灯具商品共1款。主要表现为实际测试过程中灯具产品进水,影响产品正常使用。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对产品标准不熟悉,结构设计不合理。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项目不合格商品名单如下:

表9 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项目不合格商品名单

序号

检验报告编号

商品标示信息

备注

商品名称

标称生产单位

标称商标

规格型号

1

(2017)GZGS22-007

LED吸顶灯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GPX1250931-22-01-C 

  10.标记:本次抽检判定标记不合格的灯具商品共7款。主要表现为产品铭牌标记没有标示II类灯符号或标记缺失,影响消费者对灯具的合理选择。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对标准中关于标记和说明的要求不重视、不了解。标记项目不合格商品名单如下:

表10 标记项目不合格商品名单

序号

检验报告编号

商品标示信息

备注

商品名称

标称生产单位

标称商标

规格型号

1

(2017)GZGS22-029

COB导轨灯

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宏城致亮五金照明制品厂

亮光彩

DG 15W B 

2

(2017)GZGS22-033

LED天花灯

厦门莱亚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LiYas

LYS-THDX2*03 

3

(2017)GZGS22-034

LED天花灯

广州市科朗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商道

TH-501A-43 

4

(2017)GZGS22-053

嵌入式灯具(LED)

中山市欧特朗电器照明有限公司

OTL

OTL-MF-20 

5

(2017)GZGS22-057

LED灯

佛山市广兴洲照明有限公司

KINXZO

TD-308B

6

(2017)GZGS22-059

LED厨卫灯

佛山市帅起卡尔科技照明有限公司

KAER

KA2020-MF 8W

7

(2017)GZGS22-061

固定式灯具

佛山市倍尔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倍尔特

BET-LKS 18W

  广州市工商局已向相关销售者发出了责令停止销售本次检验判定不合格商品(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灯具商品)的通知书。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据《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商品销售者实施了行政处罚,同时采取了多项措施督促全市销售者对相同标称商标、相同型号不合格商品予以退市。对于拒不履行退市的销售者,工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通报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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