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餐饮具,与婴幼儿朝夕相伴,是婴幼儿成长生活的一部分。作为与口腔直接接触、使用频率非常高的生活必需品,其质量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婴幼儿身体的健康。依据《消法》赋予的职能,今年8月至9月,广州市消委会委托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对在广州市场上销售的婴幼儿餐饮具商品进行了比较试验,以指导消费者正确、科学地选择和使用有关产品。比较试验结果仅对购买的样品负责,不代表其同一批次或其他批次、型号产品的质量状况。
一、样品情况
此次比较试验的55批次婴幼儿餐具样品由本会工作人员模拟普通消费者,会同测试机构工作一起购买,其中超市、商场、婴幼儿及妇婴专卖店29批次、网络经营平台26批次。55批次样品中,分为16批次塑料奶瓶(实体店8批次、电商平台8批次),单价为45~170元/个;14批次玻璃奶瓶(实体店8批次、电商平台6批次),单价为45~165元/个;10批次奶嘴(实体店5批次、电商平台5批次),单价为18~40元/个;15批次其他餐具(实体店8批次、电商平台7批次),单价为13~85元/个,共涉及生产商/经销商40家。婴幼儿餐具涉及的品牌包括贝亲、NUK、布朗博士、爱得利、黄色小鸭、新安怡、Playtex、好孩子、喜多等常见品牌。
二、测试内容及参考依据
本次比较试验委托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依照GB 9688-1988《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 19778-2005 《包装玻璃容器铅、镉、砷、锑溶出允许限量》、GB 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GB 4806.2-1994《橡胶奶嘴卫生标准》、GB 9690-1988 《食品包装用三聚氰胺成型品卫生标准》、ZWX/QLB0201-2014 《婴幼儿奶瓶安全要求》及相关产品卫生标准方法,测试蒸发残渣、重金属(以Pb计)、高锰酸钾消耗量、脱色试验、全迁移量(钡铬汞硒铅镉砷锑)、容量标记和偏差、密封性能、耐沸水性能、耐热冲击温度性能、整体跌落性能、抗扯性能、甲醛迁移量、三聚氰胺特定迁移量等项目。
三、测试结果
本次比较试验共计55批次婴幼儿餐具商品,全部符合标准要求。综合各项测试结果来看,此次参加比较试验的样品中,奶嘴10批次的性价比在不同品牌之间表现比较均衡;其他餐具15批次的性价比,进口商品较同类国产商品相对略高;塑料奶瓶16批次和玻璃奶瓶14批次的性价比在不同品牌的同类材质商品之间表现比较均衡,但不同材质商品的价格差异较大,主要是由奶瓶原材料价格不同引起的。
测试结果显示,55批次婴幼儿餐具样品分别通过了所有相应的测试项目,可以安全放心使用。
四、综合评价
为了让消费者对本次比较试验样品质量情况有更直观的了解,本次比较试验分别选取了部分关键项目,对本次购买的样品进行了综合评价(详见附表1),供消费者购买时参考。
(一)名词解释
1.蒸发残渣(正己烷)
蒸发残渣(正己烷)是反映奶瓶和奶嘴在使用过程中遇正己烷时析出的不易挥发的有害化学物质量,正己烷模拟的是食用油。
2.容量偏差
容量偏差主要反映的是奶瓶上面标识的刻度, 和实际装入奶瓶的水的的容量的偏差。刻度小于100ml的明示刻度值,它的容量偏差单位用ml,刻度≥100ml的明示刻度值,偏差用%表示。
(二)项目评价
1.10批次奶嘴各项测试项目的实测值都达到四星以上(包含四星)的评价(详见附表2);
2.15批次其他餐饮具中,有3批次样品,在“蒸发残渣(正己烷)”测试项目中,评价为两星以下(包含两星),品名分别为 “防滑双耳碗”、“双耳小餐盘”及“宝宝学习餐具训练套装”(详见附表3);
3.14批次玻璃奶瓶中,有5批次样品,在“容量偏差”测试项目中,评价为两星以下(包含两星),品名分别为 “飞利浦新安怡宽口径玻璃奶瓶”、“喜多真实感耐高温玻璃奶瓶 宽口径”、“宽口径玻璃葫芦奶瓶”、“猴子防摔玻璃奶瓶”及“玻璃宽口婴儿奶瓶”(详见附表4);
4.16批次塑料奶瓶中,有6批次样品,在“蒸发残渣(正己烷)”或“容量偏差”测试项目中,评价为两星以下(包含两星),品名分别为 “自然实感宽口径PP塑料奶瓶”、“布朗博士好流畅PES宽口婴儿奶瓶”、“布朗博士好流畅PES宽口婴儿奶瓶”、“乐儿宝(bobo)PP宽口径奶瓶吸管带手柄”、“宽口径硅胶大奶瓶”及“母乳实感宽口径握把吸管PPSU奶瓶”(详见附表5)。
五、消费提示
(一)建议消费者在正规的大商场、超市或专卖店购买,同时选择知名度较高的品牌。正规门店通常有严格的进货渠道,一定程度上避免假冒伪劣产品,商品相对有较大质量保证;大品牌产品通常有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质量水平更为稳定。
(二)认真查看产品包装标识。产品包装应完整,无破损,外包装上应注明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产品执行标准、生产日期、有效期、产品信息等。消费者在购买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信息,购买适用商品和避免适用不当。
(三)注意检查外观质量。产品外观应干净整洁、无异味、表面无破损、无污迹,检查产品结构是否对婴幼儿在使用中潜在危险性。
(四)进口产品必须要有清晰的中文标识或标签。中文标识的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成分、原产国、生产日期、有效期、卫生标准号、制造商信息、进口商信息、注意事项等。
(五)消费者在购买时还可以向商家索要由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检验检疫证明上已列明产品的进口信息、检验结果等,并加盖有检验检疫专用章。
注:测试结果仅对样品负责,不代表同品牌不同型号、不同批次产品的质量状况;测试结果仅供消费者选购产品之参考,不构成对任何相关产品的推荐与宣传;任何企业、机构不得利用本次测试结果刊登广告或从事其它促销、宣传、推广活动,违反本规定者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