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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商局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在线帮助”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GZGS-FW-1805 】

发布日期: 2018-04-08 来源: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字体大小: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委托,对广州市工商局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在线帮助”服务外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GZGS-FW-1805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工商局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在线帮助”服务外包项目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54万元

  四、项目内容:(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广州市工商局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在线帮助”服务外包一项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项目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2.项目类型:服务类

  3.服务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供应商在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供应商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出现;(须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4.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限制行为能力或丧失法人资格之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5.供应商近四年无重大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且供应商过往没有报价的不良记录或没有因报价问题而受到任何行政处罚或处分;(须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6.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在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7.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内)和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见参考模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4月9日8时30分起至2018年4月13日17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磋商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核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提供拟投入设备设施配置表和相应人员名单、职称或学历等证明复印件)

  5)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6)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7)供应商在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供应商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出现;(须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8)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限制行为能力或丧失法人资格之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9)供应商近四年无重大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且供应商过往没有报价的不良记录或没有因报价问题而受到任何行政处罚或处分;(须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10)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11)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磋商。

  八、供应商必须在2018年4月18日下午17:00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磋商保证函》一份,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则无需提交。

  九、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4月19日上午9:30时(注9:00时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十、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一、磋商时间:2018年4月19日上午9:30时。

  十二、磋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三、磋商文件公示期为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4月11日三个工作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周小姐

采购单位联系人:

朱科

电话:

020-3231555732315530

电话

85596566-3904

传真:

020-32315588

传真: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路112

邮编:

510610

邮编:

510620

开户行:

中信银行广州分行

账号:

7443020182600216969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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