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GZAIC2016-IT05
2. 项目名称:2017年市场监管配套系统迁移重构和服务一体化平台项目咨询服务子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3.1采购内容:2017年市场监管配套系统迁移重构和服务一体化平台项目咨询服务
3.2技术要求
1、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17年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穗工信〔2016〕4号)》要求,编制2017年市场监管配套系统迁移重构和服务一体化平台项目的建设方案以及项目评审所需PPT、文档等相关材料;负责相关辅助材料分类整理,协助完成立项建设方案专家评审;在项目建设方案3年有效期内,提供建设方案备案、变更的方案编写服务。
2、对“2017年市场监管配套系统迁移重构和服务一体化平台项目”进行总体架构设计,协助整理编写《项目招标需求说明书》,提出《项目总体技术设计建议方案》,要求内容全面、准确、合理、有效,包括技术路线、总体框架、产品选型、数据共享、安全保密、应用软件主要功能等,并为项目实施提供咨询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3.3工期要求
2016年7月1日之前完成2017年市场监管配套系统迁移重构和服务一体化平台项目的建设方案编制工作;按照市工信委立项专家评审的时间安排,协助完成立项建设方案专家评审工作;在项目建设方案3年有效期内,提供建设方案备案、变更的方案编写服务;在项目采购前完成《项目招标需求说明书》和《项目总体技术设计建议方案》的编写工作,并在项目实施阶段长期提供咨询服务。
3.4最高限价:
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17年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穗工信〔2016〕4号)》,服务最高收费比率不超过1.76%,即服务收费=广州市工信委对2017年市场监管配套系统迁移重构和服务一体化平台项目最终审批通过的直接建设投资额*服务收费比率,且最高限额不能高于市工信委最终审批的项目咨询额度。
(“以广州市工信委对2017年市场监管配套系统迁移重构和服务一体化平台项目最终审批通过的直接建设投资金额为基数,按中标人的中标收费比率计合同总价”高于(>)“市工信委最终审核项目咨询额度”,即以市工信委最终审核项目咨询额度为合同最终支付额度;若按以广州市工信委对2017年市场监管配套系统迁移重构和服务一体化平台项目最终审批通过的直接建设投资金额为基数,按中标人的中标收费比率计合同总价”低于或等于(≤)“市工信委最终审核项目咨询额度”,即以按中标人的中标收费比率计合同总价为合同最终支付额度)。
3.5实施地点: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地点。
4.对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4.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2万元的企业法人,提供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6年6月2日上午9:30。
6.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2楼。
7.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或邮件形式向采购人查询(电话咨询无效)。
采购人: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2楼
传真:020-85595280
查询招标文件领取等事宜:
网址:http://10.194.212.88:8080/publicfiles/gzaic_gov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30时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信息中心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