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0877-20GZTP01FF069
三、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能源计量检查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24万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用于对全市不少于60家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能源计量检查。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包组一: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尖塔山路19号
包组二: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珠江路1-2号
包组三:广州市增城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4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
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姓名:李树禹
单位: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职称:高级工程师
专家论证底稿
因申请单位为市直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部门,将原财政拨款方式改为政府购买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方式直接委托给原承担的事业单位承接,服务内容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根据穗财行〔2017〕263号文,故建议允许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由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包组一)、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包组二)、广州市增城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包组三)承担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能源计量检查工作。
姓名:周玲玲
单位:广东省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职称:高级经济师
专家论证底稿
根据穗财行〔2017〕256号文件和穗财行〔2017〕26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本项目符合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能保障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姓名:林力
单位:广州广电传媒集团
职称:高级工程师
专家论证底稿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和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穗财行〔2017〕256号文件以及广州市财政局穗财行〔2017〕263号文件要求,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广州市质监局)为市直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部门,应将原财政拨款方式改为政府购买服务。该采购服务项目需按以上的文件哟求,通过政府购买方式直接委托给原承担的事业单位承接,而服务内容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应通过单一来源方式实施。综上该项目符合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拟同意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姓名:陆珩
单位: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职称:副教授
专家论证底稿
采购人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采购的项目2020年能源计量检查项目,根据《广州市财政局(穗财行〔2017〕263号)文的有关规定“试点部门机关本部将年初预算已安排经费的服务事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直接委托给原承担的事业单位承接。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通过单一来源方式实施。”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原供应商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广州市增城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符合上述规定要求。因此该项目拟定供应商为:包组一: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包组二: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包组三:广州市增城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姓名:洪胜宏
单位: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职称:高级工程师
专家论证底稿
为了更好保障监督抽查工作更好开展,根据(穗财行〔2017〕256号)、(穗财行〔2017〕263号)文件的要求,原市质监局(现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市直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部门,将原财政拨款方式改为政府购买服务,并已根据要求报送政府购买服务计划表,将能源计量监督抽查项目纳入计划表。通过政府购买方式直接委托给原承担的事业单位承接,服务内容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按照预算计划安排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4万元,其中包组一为8万元,包组二为14万元,包组三为2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市不少于60家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能源计量检查。根据《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财行〔2017〕256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市直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及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穗财行〔2017〕26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原市质监局(现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市直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部门,将原财政拨款方式改为政府购买服务,并已根据要求报送政府购买服务计划表,将能源计量监督抽查纳入计划表,通过政府购买方式直接委托给原承担的事业单位承接,服务内容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通过单一来源方式实施。综上所述,为保障检查工作能顺利开展,本项目也应参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由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包组一)、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包组二)、广州市增城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包组三)承担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能源计量检查工作。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3 月 20 日 至 2020 年 3 月 27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廖工 联系电话:020-37816286-837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20-8559259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
联系人:杨林 联系电话:020-37816223
传真:020-37816137 邮编:510080
(三)采购人: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20-85592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