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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广告行业统计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16-03-09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穗工商外〔2016〕50号

  根据省工商局制定、省统计局审批的《广东省广告行业统计调查方案》部署,我省于2016年3—5月开展全省2015年度广告行业统计工作。请全市经营广告业务的企业、持有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媒体单位、广告行业协会认真参与,通过网上填报的方式做好广告行业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填报时间:2016年3月1日至5月31日。

  二、填报方式:通过广州市红盾信息网(http://10.194.212.88:8080/publicfiles/gzaic_gov)首页“网上办事—广告行业统计—登录广东省工商广告行业统计系统”进行填报。

  三、填报内容:2015年度广告经营情况、从业人员情况和财务状况,详见系统报表填报页面。

  四、注意事项:开展广告业基本情况调查统计工作关系到广告企业自身的利益和发展,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务必于上述时间内通过系统填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对于迟报、拒报或虚报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移送统计部门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的规定,我局将对各单位填报的统计资料严格保密。

  如有疑问,请咨询各所属辖区登记机关商标广告监管部门。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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