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放宽我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条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投资创业热情,我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条件的意见》。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欢迎通过邮件、来信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至2016年5月15日。
附件: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条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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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