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五公开 > 决策公开

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条件的意见》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6-05-05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放宽我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条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投资创业热情,我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条件的意见》。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欢迎通过邮件、来信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至2016年5月15日。

  附件: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条件的意见

  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12号广州市工商局商改办

  邮 编:510620

  电子邮箱:gzssdj@163.com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5月5日

标签:
浏览次数: -
分享
扫码浏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