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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支持创新创业政策助推外籍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

发布日期: 2021-07-15 来源: 本网 字体大小:

  2021年7月6日,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和市发改委联合印发《持永久居留身份证外籍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支持持永久居留证外籍人才在穗创办科技型企业享国民待遇。

  《试行办法》共九条,主要明确五方面内容。一是明确办法的适用对象。办法的适用对象为经批准取得在华永久居留资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自然人;二是支持外籍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籍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可获得境内自然人同等待遇,可凭其持有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直接作为创办科技型企业的身份证明,免于公证认证。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办理商事登记;三是明确科技型企业的定义及企业类型。办法所指的科技型企业是指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检测或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研发、生产、经营的企业;企业可注册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四是鼓励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鼓励外籍人员以自有知识产权、专有技术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创办科技型企业。五是明确商事登记要求。办法明确外籍人员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应当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试行办法》自2021年8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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